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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镇雄县人民群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镇雄县广大人民群众:
您们好!自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全县人民群众的支持下,镇雄全县上下正轰轰烈烈地掀起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症,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黑恶不除,社会不宁!
近段时间来,县委、县政府主动作为,积极行动,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了扫黄禁毒、缉枪治爆、禁赌惩腐等一系列突出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严厉惩处了一大批黑恶犯罪分子。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平安稳定的美好家园,我们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跃检举揭发以下12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扶贫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和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的“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10.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 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我们郑重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重奖。
我们郑重声明: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心,铲黑恶霸痞,除沉疴宿疾,扫出风清气正,迎来平安镇雄。
祝镇雄全县人民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举报电话:
镇雄县扫黑办:(0870)3133601
镇雄县人民法院:(0870)3121407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0870)3120851
镇雄县公安局:(0870)3128110
镇雄县司法局:(0870)3120361
镇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