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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GPO采购平台正式发布委托集中议价资质中标结果,经过综合评审,广州医药、国药控股广州、华润广东医药中标。看似简单的三个商业公司的中选,其实更代表了一个相对先进政策的落地:那就是将议价权交给经营企业,从这个角度来说,广州GPO走出的这一步,一方面具有市场化GPO的功能,一方面则闪烁着PBM的影子。
8日,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正式发布了《医疗机构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集中议价资质招标项目(CZ2018-1670)中标结果公告》,经过综合评审,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中标。
根据GPO采购方案,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低价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目录药品,由医疗机构委托通过医保经办机构公开招标产生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集中议价,并按规定直接采购;也可由医疗机构自主或联合开展集中议价挂网交易。
笔者认为,看似简单的三个商业公司的中选,其实更代表了一个相对先进政策的落地:那就是将议价权交给经营企业,从这个角度来说,广州GPO走出的这一步,一方面具有市场化GPO的功能,一方面则闪烁着PBM的影子。
美国GPO,一般是通过市场竞争,将医院的需求通过GPO这样的采购中介进行集中采购。GPO的出现为医疗机构的成本节约,减少美国医疗费用上涨的压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在我国,GPO更多的是2015年7号文、70号文出台后,一种对药品采购脱离“集中”趋势、捏合“量价”合一的一种探索,其本质是行政背景下的医保控费。
前期深沪两地的GPO遭受非议,更多的表象是规则不透明、涉嫌垄断,其出现争议的实质则是传统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已这基本无法实现医、药、患等多方利益的有机平衡,这才导致GPO在我国现行条件下的走样、变异、水土不服。
之所以说广州GPO还具有一定PBM的功能,是因 为PBM本身就是主要接受医疗保险支付方的委托,根据临床指南和药品所批准的适应证来制定一个相应的可供报销的处方药目录,并与制药企业进行目录内的药品价格谈判。
而结合广州GPO本身政策要求,两者在采购目录制定、议价主体确定、谈判方式等方面,均有相似的地方。
虽然广州GPO一味降价并不值得鼓励,但从某种角度来看,在现阶段药品集中采购主体逐渐过渡到医疗机构的大背景下,在医保支付方式仍然处于过渡探索的前提下,在取消以医药养医仍任务犹坚的氛围下,面对一个还不是市场化形态的现状,广州GPO,走出这一步,值得肯定。
随着各地医保局的成立,在医保总额控制的大前提下,药品采购政策的改革无疑将更加贴近市场,集团化采购甚至PBM等降低用药成本并提升用药效果的市场化模式,也必然空间更加广阔。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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