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是用于体表,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为目的日常化学工业用品。
但是随着化妆品日益广泛使用,其不良反应也随之增多。并非只有劣质化妆品才易导致不良反应,一些进口高档化妆品的皮肤不良反应也不少见。我国卫生规范将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妆品引起的类似于皮肤黏膜及其附属器病变的表现总称为化妆品皮肤病。
一.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
化妆品是用于体表,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为目的日常化学工业用品。
但是随着化妆品日益广泛使用,其不良反应也随之增多。并非只有劣质化妆品才易导致不良反应,一些进口高档化妆品的皮肤不良反应也不少见。我国卫生规范将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妆品引起的类似于皮肤黏膜及其附属器病变的表现总称为化妆品皮肤病。
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分类
01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是化妆品皮肤病的主要类型,占化妆品皮肤病的70%~80%以上。临床表现为红斑,重者可出现红肿、丘疹、水疱、糜烂、渗出。
在初次使用化妆品后立即或数小时后即可发生,多见于劣质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如除臭、祛斑、脱毛类产品或者使用化妆品方法不当。
02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指使用化妆品后,经过日光照射而引起的皮肤炎症,占化妆品皮肤病中的1%~1.5%。由化妆品中的光感物质引起皮肤黏膜的光毒性或光变态反应。
1.光毒性反应一般在日晒后数小时内发生。表现为日光晒伤样反应,出现红斑、水肿、水疱甚至大疱,易留色素沉着,炎症消退过程中可出现脱屑。
2.光变态反应一般在日晒后数天、数周甚至数年才发生。在脱离光敏物质后,光过敏反应还可持续数年,对阳光非常敏感。
03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指应用化妆品引起的皮肤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以色素沉着较为常见,占化妆品皮肤病中的10%~30%。
临床表现为使用化妆品数周或数月后,逐渐出现淡褐色或褐色的密集斑片或斑点。多发生于面、颈部。可单独发生,也可以和皮肤炎症同时存在,或发生在接触性皮炎、光感性皮炎之后。
04
化妆品痤疮
化妆品痤疮占化妆品皮肤病的3.5%~10%,表现为接触部位出现密集性粉刺、丘疹、脓疱等。
由化妆品引起的痤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发病前有明确的化妆品接触史,皮损发生于接触部位。若原有寻常痤疮,则可导致皮损加重。停用化妆品后,痤疮样皮损可以明显改善或消退。
05
化妆品毛发损害
随着美发、染发、护发等系列产品的出现及新项目的开展,由化妆品引起的毛发损害病例逐渐增多。占化妆品皮肤病的10%~15%不等。
临床上可表现为发质的改变和断裂、分叉和脱色、质地变脆、失去光泽等。临床也可以见到程度不等的脱发病例。化妆品可以仅对毛干产生伤害,严重时也可导致毛囊正常结构和功能的破坏。
06
化妆品接触性荨麻疹
接触性荨麻疹是涂擦某些物质后皮肤60分钟内发生的潮红和风团反应,伴有瘙痒和灼热感。可分为免疫性和非免疫性接触性靠麻疹。
非免疫性接触性荨麻疹为常见类型,症状的严重程度依据接触物的浓度,部位和种类而现为不同程度的瘙痒、灼热和主观不适。有时接触性荨麻疹仅表现在原有受损或湿疹的皮肤上。
07
化妆品不耐受
除以上所列的化妆品皮肤病外,还存在很大部分人群,认为自己属于敏感性皮肤,对多种化妆品不能耐受,严重时不能耐受任何护肤品,即使是婴儿护肤品。
这种不耐受以主观不耐受为主,患者没有客观存在的皮疹,或仅有很轻微的皮肤干燥、潮红,但应用化妆品后出现红斑、丘疹,或加重皮肤烧灼、瘙痒、刺痛或紧绷感,容易在激动、气候变化或温度增高时面部皮肤症状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