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不动的“处方外流”成为药店心头之痒、之盼、之恨。无需讳言,药品零售业界普遍认为,要医疗体系主动放开“处方外流”无异于痴人说梦,许多药店人基本上已放弃希望,至少“在有生之年不指望”。
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就真的发生了!“处方外流”来了!
一个是昆明,一个是广东省。
昆明:明年起,“特慢病”可在药店报销
自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以来,昆明地区绝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关闭了方便门诊,不开或少开慢性病药品,导致慢性病患者“开药难”“买药难”的问题凸显。
为缓解这个难题,一个政策出台了。
据了解,为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减少特殊慢性病参保人排队时间,昆明市人社局、昆明市卫生计生委与昆明市食药监局联合印发了《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试点工作方案》,拟于年底前试点“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支付。
11月12日上午,昆明市医保局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的试点工作。明年一月开始,市民可凭外配处方,在昆明主城区的10家试点零售药店刷医保卡,购买到治疗慢性病的相关药品。
今年12月底之前,由昆明市人社局、卫计委、药监局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昆明主城五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5个区)择优比选出10家零售药店进行试点工作。预计明年1月起,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在内的26个慢性病种的相关药品,就可在试点的零售药店内通过医保进行结算了。
目前,零售药店申请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
现阶段,试点药店将在主城五区内推行,接下来还会推广到全市,逐步扩大到50家。随着慢性病药品在药店管理的积累,今后特殊病也将考虑纳入支付扩大的试点之中。慢性病参保人以往在医疗机构只能开到1个月的药量,待遇支付扩大后,参保人一次性可开到2个月的药量,大大减少了参保人排队购药的次数和时间。
市场调节起效,处方外流来临
实际上,慢病处方药原本就可以在药店买到,缘何出现这一鼓励性措施?貌似多余,其实不然。最有可能的解释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零售药店销售慢病处方药的市场作用。
因为,慢病处方药在零售药店虽然早已有售,但由于处方量的问题,销售上不去,故患者大多还是选择在医院购买。
这就意味着,政府在将“‘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的试点扩大至零售时,就必然同时启动该类疾病的处方外流。所以,处方外流来了!起码是局部时代,到来了!
其实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医疗方面,主动外流处方的积极性是微弱的,原因众所周知,事实也证实了这一点,国家自上而下的多道政令也无法让处方外流出来。但是,事物的发展往往不是某一个体机构所决定的,它取决于民心所向,具体表现在“市场调节”。
由此,我们并不认为昆明市此次打算启动“慢病处方药”的处方处流,是出于“良心发现”,相反,他们是为了解决他们医疗体系内的难题不得以而为之。这正是市场调节的作用。
诚如昆明市医保局定管处副处长张仁春在通报会上所说:“大医院等待和排队时间长,有些药品也是开不到的,在基层医院有些慢性病药品不是基础配置药,也开不到。所以,这项政策落实以后,可以缓解大医院等待时间长,小医院开不到药的情况。”
与昆明同样的道理,我们相信,市场选择及民心所向,将会带来更多地区、更多药品类的处方外流松动。
广东:药店赶紧备货
11月11日,广东省政府公布《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表示,允许患者凭处方自由选择在医疗机构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鼓励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做好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的供应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广东曾发通知,明确中成药和辅助性药物等,禁止处方外流,院外购药。
而目前,广东不仅对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大开绿灯,还积极鼓励药店备货,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的市场机会将会大量流向零售药店。
既然政策放话了,处方不流出来就是“耍流氓”了。因而,几乎可以肯定,又有一批处方将流向药店。
从昆明和广东省新近出台的这两项政策来看,“处方外流”是阻挡不住的大势,零售药店的好日子似乎正在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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