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 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加强母婴设施建设成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高对妇女儿童公共服务能力的实质性举措。在以往,妈妈带着哺乳期的婴儿出行,由于很多公共场所缺乏相对私密和卫生的哺乳空间,哺乳成为了妈妈们面临的一大难题,种种不方便让妈妈们苦恼不已,而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建设,则能为妈妈们解决这一难题。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既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也是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的迫切需要。
母婴设施是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母婴权益,2018年初,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驻呼各医院、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呼和浩特机场、呼和浩特火车站、呼和浩特客运站,3A级以上旅游景点,大型商场,公园广场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配置率不低于80%;到2020年底,在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实现母婴设施全覆盖。
《方案》要求,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对经常有母婴逗留但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5000人但不足1万人的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对已建成的母婴室要做好改造完善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多的机关、企事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针对母婴室的配置,《方案》中也明确提出了母婴室配置的基本标准,每个独立的母婴室应配置有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婴儿座椅,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沙发座椅和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并提供纸巾、湿巾纸,配备电源插座、垃圾桶,以及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同时还要符合无障碍建设要求。
在母婴设施建设推进工作中,我市坚持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需求导向”为原则,按照“谁管理、谁建设、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了母婴设施的建设管理职责。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形成资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母婴设施建设。 按照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的不同需求,综合考虑公共场所面积、人流量、母婴逗留情况和用人单位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人数等因素,严格按照母婴室建设标准,有序建设母婴设施。通过下发《母婴设施调查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对全市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青城驿站等公共场所,以及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和配置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了解与分析,全面掌握了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场所底数,摸清了母婴设施配置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32个标准规范的母婴室,完善自治区、市总工会建设的爱心妈咪小屋20个,新建青城驿站母婴室39个,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95%以上,目前,已建成的91个母婴室已全部投入使用。其中,医疗机构17个,A级以上旅游景区2个,大型商场5个,交通枢纽6个,青城驿站43个,用人单位18个。
为有效提升我市母婴设施利用率和服务的可及性,实现“互联网+移动智能应用”,我市研发运行“呼和浩特市母婴室地理定位信息系统,”该系统是以服务母婴为目的、让育龄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找到就近的母婴室而量身打造的全新系统。群众可利用手机或移动设备进入到手机微信一城市服务一母婴室地理定位服务模块,通过LBS定位系统,依托后台实时数据管理及定向数据推送,为群众提供母婴室的地图定位和交通指引及母乳喂养知识和资讯、相关线下活动推介、育儿知识交流分享等不同形式的专业服务。
公共场所的母婴室作为一项为民工程,是一个给予母亲和孩子们温暖与关怀的人性化设施。接下来,我市还要积极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全面建设和完善,到2020年底,力争在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室,充分发挥母婴设施的服务作用,体现人性化关怀,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从而让每一个妈妈能够带着孩子安全无忧地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