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有关情况及展望举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 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CECA2016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介绍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有关情况及展望,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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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袭艳春主持发布会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年是中国《反垄断法》实施10周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秘书长甘霖女士,请她为大家介绍中国《反垄断法》实施10周年有关情况及展望,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先生。


下面,先请甘霖女士做介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秘书长甘霖


甘霖: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反垄断法》实施10周年,新一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刚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中国统一承担反垄断执法的执法机构首次召开反垄断工作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国市场监管和反垄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非常高兴有机会与大家共同回顾中国反垄断工作的十年历程,共同展望新时代的反垄断事业新愿景。


大家都知道,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发挥作用的重要政策工具。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十年成效卓著,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年来,中国竞争政策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反垄断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中国特色的竞争政策和反垄断制度规则体系。十年来,我们大力推进反垄断领域法治建设,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出台《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反价格垄断规定》、《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等12件部门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10件办事指南和指导意见,切实提高了法律的可操作性,推动反垄断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法律的有效实施和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刚刚通过也马上要颁布《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4部指南,给予经营者更加清晰的指引。我们的实践也证明,反垄断法治化为促进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十年来,我们依法打击垄断行为,截至2018年10月底,共查处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案、山西电力案等垄断协议案件165件,高通案、利乐案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55件,累计罚款金额超过110亿元人民币,震慑了违法者。审结经营者集中2437件,审结交易总金额超过40万亿人民币,依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马士基等设立网络中心两案,附条件批准微软收购诺基亚、陶氏化学和杜邦合并等37件经营者集中案件,维护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查处了十二个省区市政府在“新居配”建设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等193件,建立并组织实施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共对12.2万份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实践证明,通过不断加强反垄断执法,促进了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


三是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十年来,我们围绕消费者和经营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汽车、燃气、供电、供水、电信、黄金饰品、乳粉等民生领域价格垄断行为,深入开展公用事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查处交通、医药、电力、教育、金融、保险等民生领域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附条件批准雅培收购圣犹达、贝克顿—迪金森与巴德合并等医疗器械领域案件,打破高端医疗器械垄断;附条件批准农化和农业大型国际并购案件,确保大宗产品稳定供应和农民利益。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监管的成本意识和效能观念,完善执法程序,优化办案机制,提高执法效率。以经营者集中执法为例,目前简易案件基本在初步审查阶段(30天)内审结,案件在初步审查阶段审结率较2008年提高85%以上,2017年案件平均审结时间较2013年缩短50%以上。同时我们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升监管执法的透明度,大力推进竞争倡导和市场竞争状况评估等工作。


四是服务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反垄断执法理念、监管规则不仅影响本国的经济运行,更是影响国家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因素,是构建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基础,代表了营商环境的国际竞争力水平。十年来,我们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规则的谈判和调整,推动国际竞争规则相互衔接与融合,为投资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规则保障。在中国—瑞士等8个自贸协定中已经设立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合作专章,正在进行多个自贸协定竞争政策议题的谈判。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28个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执法机构商签55个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合作文件,推动金砖国家等开展竞争合作。反垄断执法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认可,中国已经成为与美国、欧盟并列的全球三大反垄断司法辖区之一。



以上是对十年来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工作的简单回顾。由于法律实施时间只有10年,所以我们的反垄断工作相对现在和将来的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也面临不少困难,比如竞争政策作用发挥不平衡、不充分,执法体制不完善,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程序也有不规范的地方,特别是队伍能力还不太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的反垄断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竞争政策发挥更大作用。只有鼓励竞争,才能依靠市场发现商机、培育创新。只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才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要求竞争政策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创新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求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监管的重要方向和最终目的。这就要求通过加强反垄断执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各项权利,提升满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企业竞争国际化,要求加强反垄断国际合作交流。国际垄断行为导致市场扭曲,抬高进入壁垒,部分国家保护主义和内顾倾向抬头,也加剧了对市场竞争的破坏。同时,竞争规则在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执法也越来越成为自贸协定的重要议题。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反垄断国际交流合作,共同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多双边竞争议题的磋商,为保护投资和贸易自由化成果提供规则保障。


四是做好新时代反垄断工作,要求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反垄断执法技术性强、专业程度高,对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要求很高,既要懂法律还要懂经济,还要懂新经济,对行业要求很高。这就要求我们对标美欧等司法辖区的执法机构,大力加强基础理论、执法技术、国际谈判等多方面能力建设,按照既熟悉宏观经济又了解产业发展、既掌握国内市场情况又洞察国际发展趋势、既通晓法律规则又精通国际经贸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标准来打造反垄断执法队伍。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接下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反垄断执法体系,在新的起点上再出发,开创新时代反垄断工作的新局面。总的来说我们要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努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反垄断执法体制机制。


二是进一步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反垄断执法。


四是进一步深化反垄断国际合作与交流。


五是进一步推动竞争文化的广泛传播。


因为今天的时间有限,我们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还有相关资料,如果媒体朋友有更多兴趣,欢迎到我们网站上查询相关情况,也欢迎到我们总局与反垄断局同志进行深入交流。再次感谢大家,下面我和我的同事很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袭艳春:


感谢甘霖女士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



记者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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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4月10号正式挂牌,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将承担反垄断统一的执法职能,我们想了解一下,现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的情况怎么样?在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总局对加强统筹、推进反垄断工作有哪些具体安排?谢谢。


甘霖:


这个问题与今年机构改革有关,经过改革反垄断执法机构呈现出了新面貌,要不然我们今天坐在台上还要多两位副部长,过去我们是三个机构,大家也知道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机构改革的力度很大,发布会之前还和主持人交流,我们机构的改革力度是相当大的。


就反垄断这块,将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的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工商总局的反垄断执法职能。过去叫三分天下,现在是三合一了,原来商务部承担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也到了新组建的市场监管总局。


这次4月10日挂牌,我们开始在一起融合工作,从这一段机构改革实践来看,一是消除了原来三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存在的职能交叉问题,这样有利于优化执法资源,提升监管效率。二是完善了反垄断监管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对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顶层设计方面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反垄断执法可预见性和统一性增强了,这有利于我们营造一个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国高水平的双向开放。



根据三定方案,我们设立了一个反垄断局,反垄断的职能主要集中在反垄断局。反垄断局的职能是统筹推进竞争政策的实施,拟定反垄断规章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以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同时也承担了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承担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执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同时还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我还有一个身份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秘书长。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在内,反垄断委员会由14个国务院机构组成。



改革以后,我们正在梳理过去三个部门的执法标准,对地方的授权、方式,还有执法文书,我们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要统一执法,统一标准,规范执法。反垄断是中央事权,我们要授权地方,有时候对一件案子要在全国开展调查,主要是跨区域案件。实际上我们总局层面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地方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改革整合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预计12月份都能够改革到位。


下一步,我们也想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真正实现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机构改革目的和效果,达到优化、协同、高效,我们奔着这个目标继续努力。谢谢。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


刚才您介绍了关于反垄断法的很多成就,我相信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中国的反垄断法其实也经常被批评,说对外国企业具有歧视性,包括合并收购的审查,相比之下中国企业收购合并审查相对宽松,一个例子就是滴滴和优步的合并,或者说滴滴收购优步被广泛视为是给滴滴市场垄断的地位,但是当局的审查到目前为止好像还没有一个结果。请问在中国承诺更大力度的开放市场的背景下,当局怎么确保中外企业都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外国企业合理的收购方案不会被阻止?谢谢。


甘霖:


过去在没有合并之前,吴振国局长在我们机构改革之前就是负责经营者集中审查这方面的工作,现在是反垄断局局长,请他来回答这个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


吴振国:


这种说法是没有依据的,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国内外企业的执法是一视同仁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既有规范政府行为的要求,也有规范企业行为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博鳌论坛上提出打造更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鼓励竞争,反对垄断,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保障被调查企业的合法权益,执法过程和结果是公开、透明的,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公平公正执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存在所谓的选择性执法问题。



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一下情况:


第一,从立法方面来看。反垄断法和它的配套法律规则体系平等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不存在针对外国企业的特殊规定和特殊政策。反垄断法保护的是市场公平竞争,在法律面前一切企业都是平等的。我们保护企业的合法经营,但是企业实施了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就要接受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努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各类企业合法经营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


第二,从案件的类型来看,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大多来源于举报和投诉,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是事前申报制度,只要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经营者都需要向执法机构依法申报,对举报、投诉和申报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是法律授予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一个职责,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也不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第三,从执法实践来看,执法机构的案件中既有内资企业也有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占大多数,从原工商总局查办的垄断案件中,国有企业被查的案件最多,占到了41%,外资企业只占10.7%。在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市场监管总局在反垄断执法中,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我们都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关于你提到的滴滴收购优步这个案件的情况,我也可以向各位记者朋友做一个通报。市场监管总局正在依据反垄断法及有关规定对这个合并案进行调查,网络约车不管是在中国还是欧美,都是一个新兴的业态,与传统行业有所区别,市场竞争也复杂多变,本案社会关注度比较高。我们正在研究互联网竞争规律和特点,全面分析评估该交易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影响,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利的垄断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高度重视新经济领域的竞争问题,根据自身创新发展、创新监管方式和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对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发展进行监管,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为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营造一个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增强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动力,又要加强互联网行业的监管规则体系,我们会与相关部门一道,依法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我们知道反垄断法已经实施10年了,在这个过程中国际国内形势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也非常迅速,这都要求法律要与时俱进。我想请问一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一步对反垄断法的修订有什么样的安排?谢谢。


甘霖:


反垄断法实施了10年,刚才我介绍情况的时候也说了,10年前反垄断法颁布实施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刚才你说到现在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球的经济环境也发生了变化,现行的反垄断法当中的部分条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在和将来的需要。我们的一些专家,执法者都有一个强烈的愿望,希望能对反垄断法进行修订。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也非常重视修订工作,将这个工作列入了工作计划,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已经将反垄断法的修订列入了立法计划,在进行之中,当然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我们现在正在按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部署,我们有一个专家咨询组开展研究工作,也广泛征求了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企业、律师代表的意见,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修订的研究报告以及修订草案。我们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在修订研究过程中,为了全面客观的反映各方面对修法的意见,我们委员会办公室也确定了四项原则:


一是要从法治实践经验中提炼立法政策。我们已经实践了10年,要吸纳我国反垄断执法的经验和竞争政策最新的研究成果。


二是既要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同时也要合理的借鉴欧美发达国家成熟的做法和经验。毕竟我们的反垄断法实施只有10年,离最早的美国谢尔曼法差了100年,100年前人家就制定了这个法,所以我们还是有许多经验和做法需要借鉴。


三是充分考虑反垄断法不确定性的特点,在规范执法机构自由裁量权的同时,保持法律的灵活性。


四是重点要解决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最迫切问题。刚才我说了,按照这些指导思想和原则,我们也希望修订工作能够早日完成,能够尽早的用新法来解决实践当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谢谢。


新华社记者:


当前,经营者集中案件数量越来越多。请问总局在提高案件的审查效率和规范审查程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吴振国:


感谢你对市场监管总局工作的关心,提高审查效率,规范审查程序,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监管的成本意识和效能观念,着力优化办案工作体制,不断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审查效率一直是各界关注的问题,这不仅影响到交易成本和交易进程,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能力和水平。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市场已经成为全球并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经营者集中案件的数量也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2010年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数量只有136件,到2017年已经达到了402件,是原来的3倍。同时,大案、疑难案件也不断增多,案件越来越复杂。2017年附条件批准了7件经营者集中案件,创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新高。



今年以来,我们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437件,到上周五立案385件,审结380件,同比增长超过30%。今年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反垄断执法体制,对原来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原工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从办案数量可以看出,新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真正做到了党中央要求的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为了提高案件的审查效率,我们采取了许多措施:


一是优化办案工作机制,面对案件数量高速增长和执法资源不足的矛盾,我们对办案机制实行扁平化改革,将原来的立案审查分阶段办案机制改为按案件行业立案审查一条龙作业模式,减少了审查环节;实行简易案件申报制度和全流程网上办案等措施,对申报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易案件简易办,将更多的执法资源投入到重点难点案件上。


二是提高申报的便利化程度,我们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提供立案前商谈服务,实行电子化申报,我们切实做到收到申报材料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减少当事人等待的时间。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我们致力于打造学习型执法队伍,坚持以熟悉宏观经济和产业经济,掌握国内外市场发展动向,通晓法律和经贸规则为培养标准,通过干学相结合,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我们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化程度也得到了国际同行的广泛认可。


四是加强反垄断执法国际合作。我们加强执法国际合作,推进案件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机制建设,在已经签订的14个经营者集中领域双边反垄断备忘录中,纳入个案执法合作条款,与美国、欧盟、德国、俄罗斯、南非、巴西等国家开展反垄断案件执法合作,取得明显成效。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审查效率大幅度提高,刚才甘局长在开场白中已经做了介绍,我就不重复了。



另一方面,规范审查程序是提高案件审查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抓手和制度保障。十年来,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审查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一是健全法律规则体系,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们以反垄断法为主体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国特色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规则体系,为法律的有效实施和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从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来看,程序性规则占到反垄断配套规则体系数量的40%以上。


二是完善程序规则。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该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说的就是程序的重要性。我们出台了《申报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和3件规范性文件,发布了7件办事指南和指导意见,健全了程序规则,确保审查工作有法可依。


三是健全内部工作制度,除了公开发布的规则外,为了更好的、有效的约束自由裁量权,我们还制定了案件审查工作规则等30余件内部工作规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法,加强了各环节流程管理,保障当事方的合法权益,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四是提高执法透明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案件公告和行政处罚决定,并说明事实和法律依据,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信息全部上网公示,每个季度公布无条件批准案件的基本信息,实现了执法的公开透明。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提高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率,当好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吴局长,今年上半年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启动了对三星、镁光、海力士等公司的反垄断调查,主要是存储芯片价格异常上涨,目前调查进展如何?有没有什么情况向公众通报?


吴振国:


根据举报,今年5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对三星、海力士、镁光公司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开展调查,从三家公司调查获取了大量证据资料。随后,我们又对数十家下游企业开展了调查取证,并对取得的证据资料进行梳理和甄别。立案调查以来,三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到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就案件进行沟通,反垄断局也向三家公司通报了案件的调查情况。目前,对这三家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下一步反垄断局将对案件的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定性等方面开展研究论证,依法做好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谢谢。



香港大公报记者:


在参与国际竞争规则的谈判与调整中,内地以后会不会加强与香港的合作?谢谢。


吴振国:


内地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与香港的竞争委员会有着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每年我们都有互访的计划和工作安排。今年10月份,我们反垄断局刚参加了香港竞争委员会举办的国际竞争会议。内地和香港在竞争政策领域和反垄断执法领域已经开始了良好的合作,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谢谢。


袭艳春:


如果没有问题,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两位发布人,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