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又发布了一则通告——关于修订祖师麻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85号)。
祖师麻注射剂主要成份为黄瑞香的根皮和茎皮,用于肢体关节肿胀、冷痛或刺痛,活动屈伸不利,阴雨天加重,舌有瘀斑,脉沉弦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上述症候者。
关于这次祖师麻注射剂说明书的修改,我们需要知道以下几点:
一、增加警示语,大批村卫生室、诊所不能用
本品有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报告,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再一次强调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中使用,也就是说在大部分抢救设备无法匹配的村卫生室、诊所将不能使用。
二、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因本品含苯甲醇,说明书必须增加: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另外,对本品或含有黄瑞香根皮和茎皮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三、只能单用,严禁混合配伍、禁止静脉给药
在注意事项中,重点需要关注的是以下几项: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禁止静脉给药等。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5.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6.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无论从这几年政策还是国家药监局今年以来对药品说明书的修订频率和力度来看,国家对儿童合理用药方面愈发重视,作为医务人员我们也应该相应政策号召,为患儿开具合理、科学的药物处方。下面附上年初至今,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禁用、慎用名单,供大家参考:
药品名 儿童慎用、禁用项 1 盐酸米安色林片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患者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 2 注射用赖氨匹林 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3 海珠喘息定片 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4 心元胶囊 儿童慎用 5 七宝美髯丸处方药 儿童慎用 6 百乐眠胶囊 儿童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精乌胶囊 儿童慎用 8 藿香正气口服液、软胶囊、滴丸,复方鲜竹沥液等非处方药 儿童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 9 藿香正气水非处方药 不建议儿童使用 10 匹多莫德制剂 3岁以下儿童禁用 11
通滞苏润江制剂 儿童不建议使用 12
薄荷活络膏非处方药 两岁以下少儿禁用 13
长春胺缓释胶囊 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 确 14
盐酸胺碘酮注射剂 禁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15
参麦注射液 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16
柴胡注射液 儿童禁用 17
丹参注射液 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18
双黄连注射液 4岁及以下儿童禁用 19
血栓通注射液 儿童禁用 20
血塞通注射液 儿童禁用 21
万通筋骨片 婴幼儿禁用 22
含可待因感冒药药品 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 23 刺五加注射液 儿童禁用 24
蒲地蓝消炎片(胶囊)非处方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5
祖师麻注射液 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