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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在部分职称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清单的通知》 政策解读
1
发布清单的目的是什么?
答:对应清单的公布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藏党办发〔2018〕19号)的重要举措,其目的主要是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统筹研究规划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在职业资格和职称密切相关的领域建立对应关系,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2
取得清单里的职业资格后还需要重新申请地方职称资格证书吗?
答:不需要重新申请,已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3
取得清单里的职业资格后如何聘任?
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至于是否聘任则由行业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相应专业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任。
4
如果是公务员身份,取得上述资格后可以聘任吗?
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因此不能聘任。
5
已经取得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资格,是否可以对应相关职称?
答:此次对应关系是依据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已发各类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而确定的。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如何对应,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规定,因此,目前不能对应相关职称,职称的评聘仍按原有的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执行。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完善,我区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也将适时做动态调整。
6
国家现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是否可以对应相关职称?
答:清单中所明确的8类国家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可以按照清单进行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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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清单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
序号
资格名称
文件依据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1
房地产估价师
建房〔1995〕147号
经济师
2
造价工程师
建人〔2018〕67号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3
注册城乡规划师
人社部规〔2017〕6号
工程师(原注册城市规划师依然有效)
4
执业药师
人发[1999]34号
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
5
注册安全工程师
人发[2002]87号
工程师
6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人发[2002]106号
工程师
7
注册验船师
国人部发[2006]8号
A级:工程师;B级: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C级:助理工程师;D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8
注册计量师
国人部发[2006]40号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9
注册测绘师
国人部发[2007]14号
工程师
10
注册消防工程师
人社部发[2012]56号
一级:工程师(是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检测领域申请评定消防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二级:助理工程师
11
护士执业资格
卫生部、人社部〔2010〕74号;人发〔2000〕114号;卫人发〔2001〕164号
护理初级(士):护师(初级)
12
医师执业资格
卫人发〔2000〕462号
执业医师: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医士
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序号
资格名称
文件依据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1
出版
人发〔2001〕86号
初级: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中级: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国人部发〔2003〕39号
初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中级:工程师
高级:高级工程师
3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国人部发[2004]13号
工程师
4
通信
国人部发[2006]10号
初级: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
5
机动车检测维修
国人部发[2006]51号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师: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6
社会工作者
国人部发[2006]71号
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社会工作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
银行业专业人员(区银监局、区银行协会)
人社部发〔2013〕101号
初级:经济员或助理经济师
8
资产评估师(含珠宝专业)
人社部规〔2017〕7号
经济师
9
房地产经纪
人社部发〔2015〕47号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助理经济师
房地产经纪人:经济师
10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人社部发〔2015〕59号
试验检测师:工程师
助理试验检测师:助理工程师
11
工程咨询(投资)
人社部发〔2015〕64号
经济师
工程师
12
矿业权评估师(西藏考区无此项考试)
人社部发〔2015〕65号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助理经济师
矿业权评估师:经济师
13
土地登记代理
人社部发〔2015〕66号
经济师
14
税务师
人社部发〔1996〕116号
经济师
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区财政厅会考中心)
财会〔2000〕11号
中级:会计师
初级:助理会计师或会计员
16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审人发〔2003〕4号
中级:审计师
初级:助理审计师或统计员
17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国统字〔1995〕46号
中级:统计师
初级:助理统计师或统计员
18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人职发〔1993〕1号
中级:经济师
初级:助理经济师或经济员
19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人发〔2000〕114号;
卫人发〔2001〕164号
中级:主治医师(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主管药师、主管技师、主管护师
初级:医师(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药师、技师、护师
20
翻译专业技术资格
人发〔2003〕21号
二级口译、笔译翻译:翻译(中级)
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助理翻译(初级)
三、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
序 号
资格名称
文件依据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1
质量
人发〔2000〕123号
初级: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
2
企业法律顾问
人发〔1997〕26号
人发〔1998〕4号
经济师(仅限于企业聘用)
3
国际商务
人发〔2002〕70号
中级:国际商务师或经济师
初级:助理国际商务师或助理经济师
4
广告
国人部发〔2007〕116号
广告师:经济师
助理广告师:助理经济师
5
价格鉴证师
人发〔1999〕66号
经济师
6
招标师
国人部发〔2007〕63号
经济师
7
物业管理师
国人部发〔2005〕95号
经济师
8
管理咨询师
国人部发〔2005〕71号
经济师
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