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我市无偿献血者及亲属用血费用可在医院直报啦!

来源: 平度市人民医院/qdpdyy

一人献血
全家受益
为更好地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我院
2号楼1楼住院处
4号窗口
开通了
无偿献血者及亲属用血费用
直报窗口
有啥流程呢?
下面请随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一、在医院直报需要提供哪些凭证呢?

报销时,献血者及其亲属需向医院提供以下凭证(原件):

1、《无偿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身份证件;

3、出院结算发票和用血明细;

4、用血者有效身份证件;

5、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6、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



二、医院直报具体的报销流程有哪些?

(一)提供凭证

(二)医院审核:医院相关部门对以上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并保留复印件。

(三)医院报销:审核无误后,根据《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直接为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办理用血报销。

(四)费用结算:医疗机构垫付血费报销费用,定期与市中心血站进行结算。



三、在我院哪些窗口可以进行报销?

我院目前开放2号楼1楼住院处4号窗口,作为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费用直报窗口。



四、用血报销的标准和报销范围如何进行划分?

(一)献血者参加无偿献血后,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和公婆,均可享受青岛市的免费用血政策。

(二)献血量达到1000毫升的:累计献血量达到1000毫升的,献血者医疗用血可终身享受报销全部的医疗用血费用,且不受其亲属用血量的影响;献血者的亲属医疗用血以献血者实际献血量为准,可报销不超过等量献血量的医疗用血费用,不需要核减献血者已经使用的献血量。

(三)献血量不满1000毫升的:累计献血量不满1000毫升的,献血者可累计报销不超过五倍献血量的医疗用血费用,每次按实际用血量的1/5扣减献血者血量。献血者的亲属医疗用血,报销时以献血者实际剩余血量为准,报销不超过等量剩余血量的医疗用血费用。

(四)施行新的还血政策以后(以发票为准6月14号开始),献血者在献血之日起180天内所献的血液都可以用于临床用血费用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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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王泽宇

编辑:王泽宇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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