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改方案公布

来源: 国际制药装备/unipharmtech

今天,北京市召开医改政策发布会,重磅推出以价格调整为核心的医改新政——《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这次改革与大家息息相关,涉及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435项医疗服务价格也要进行规范调整。将于今年4月8日正式实施。


一时间,媒体疯狂跟进。那么北京医改新政有哪些亮点呢?下面,我们逐一分析。


1、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药品加成,增设医事服务费


长期以来,在医疗机构收费项目里,一直就有挂号费、诊疗费(也叫诊查费)。


挂号费,原本意思是患者进入医院,需要首先进行初步分诊,交清挂号费之后,工作人员就会发给患者“门诊病历本”,这些服务费用和人病理成本费就构成了“挂号费”,而且通常“挂号费”还是患者于医疗机构形成医疗服务合同的标志。患者挂了号,就自然和医疗机构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患者在医疗机构内部的权益受到侵犯,医疗机构有责任的就应该担责。


诊疗费包括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是医生为病人看病诊病、技术服务价值体现,但是一直以来,标准太低。


这次北京市借取消药品加成之机进行了彻底改革,直接取消,并增设医事服务费。而医事服务费在新医改之初,本来并不是“计划内”的项目,原来设计的是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但由于一方面“药事服务费”怎么收意见分歧很大,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既然要取消药品加成,目的就是破除“以药养医”,而取消后又增设一个“药事服务费”仍然没有摆脱“药”,让人民觉得只是将药品加成变了一种收取方法,因此一直没有落地,最后,才形成了一个共识就叫“医事服务费”。


北京此次增设医事服务费,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幅度较大,且仍然按照医疗机构级别和医师级别确定,第二个是医保报销主要照顾“基本”,也就是普通门诊和急诊报销比例高,自付很少,而要享受“优质”,即专家服务和住院,相应的自付就得多。


2、价格调整幅度大、项目少,实施范围大,坚持三医联动


笔者观察北京此次价格调整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幅度大项目少。


从媒体解读文章看,有一个普遍没有给予“重点”关注的是,北京此次价格调整项目并不多,仅仅只有435个,这与很多地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大面积”调整不同,而与当年三明市取消药品加成后第一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仅仅只调整80项但却实现了政府不增加财政投入的“四两拨千斤”极其相似。


这种价格调整的好处,幅度大可以起到“有效刺激”作用,项目少可控而且好测算。


这些项目具体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上调项目: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


降低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二是实施范围大,全市同步。


根据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和确认,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


其中,北京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这样做,有利于增加改革的协同性有效性。


三是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


北京本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坚持医药、医保联动改革、药品方面推出“阳光采购”,废除坚持的多年的政府主导的招标采购,改为政府建平台,医疗机构在统一平台上阳光采购,并不再实行“招标”采购,政府不再管“价格”,而只制定了一个原则就是全国药品价格联动,实行动态调整。


而药品价格改由市场决定,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药品质量监管上。如在阳光采购过程中,卫生计生委将药品质量作为评价药品的第一要素,对存在发生严重药害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在北京地区屡次发布严重违规广告的企业和查实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以及生产环节抽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品种,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纳入不良记录。


制定了包含11个大项的药品质量百分评价体系,这些指标及评价结果,都将对医疗机构予以公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将加大药品质量抽验力度。一方面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及供应价格明显偏低存在质量隐患的产品,开展重点抽验工作,全面检测我市主要供应渠道药品质量。另一方面,与卫生计生委建立药品价格调整信息沟通机制,对降价幅度调整较大的品种,开展有针对性地抽验工作,监控此类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价格降低后质量不降低。北京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报销的个别项目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3配套政策全面,充分考虑老百姓就近享受服务


北京此次医改新政还十分注重政策配套。


这方面主要有以下三点:


坚持之前出台的长处方服务。


即为免去慢性病患者为开药往返奔波大医院的麻烦,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种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个月长处方报销便利。


加大城乡低保、低收入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


①将门诊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元调整到6000元;


②将住院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万元调整到6万元;


③承担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押金减免比例和减免额度参照调整后的住院救助标准执行;


④将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调整到85%,全年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调整到12万元。


继续执行社区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在药品采购目录上的统一。


将原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平台合二为一,通过“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采购目录的上下一致。确保大医院看病在家门口的社区医疗机构可以拿到药。如降低血糖的“格华止”(二甲双胍片)因原政策限制不能进入基层医疗机构销售,本次阳光采购后患者均可在家门口的基层机构就医取药,与此同时还享有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如“格华止”的降价幅度达到了8.9%。


尽管北京此次医改新政亮点不少,但是否就如某些媒体所讲就能破除以药养医恐怕还有待观察,最终能否使“医务人员受鼓舞”而彻底改变了医务人员的观念,实现医生一心一意心无旁骛地只需要努力看好病就能活的有尊严恐怕才是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