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呼和浩特市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实验室规范化建设,促进实验室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11月21日,由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主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承办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市县两级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计生监督局相关人员共110余人参加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科长讲述了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实验室工作人员及监督机构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要求参会人员认真学习,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做好各自的工作,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同时,科教科科长根据呼和浩特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情况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对照标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培训结束后尽快针对问题进行整改,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于2019年3月前完成实验室备案登记工作,实现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科学规范管理。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就目前呼和浩特市实验室备案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田科长提出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进行实验室备案申请。同时要求各监督机构要依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和工作职责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培训班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传染病科科长讲解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和指南。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讲解了申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的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检验科副主任具体阐述了实验室生物安全。
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传染病科根据《全区第二个健康促进月万场健康巡讲工作方案》的安排,围绕公民健康素养、养生保健素养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参会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法律意识,明确了工作方向和努力重点。各监督机构参会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为有效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效率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