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评估备案工作
为确保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全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近日,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下发通知,部署2019年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评估备案工作。
一、分级受理定点申请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符合《泰安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泰人社办发〔2018〕73号)定点护理机构准入条件的医疗机构、老年护理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可根据自愿原则,于2018年12月7日前向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报申请。
二、进行综合评估
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申办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或委托合作商业机构进行护理机构的综合评定工作。定点评估综合考虑长期护理保险总体布局规划、业务需要、失能人员需求、卫生资源利用情况,结合其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人群和收费等情况进行确定。
三、上报系统备案
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评估后确认符合条件的定点护理机构名单,按照规定的格式,于2018 年12 月12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备案。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审核备案后统一公布定点护理机构名单,并在信息系统中维护。
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的定点护理机构,全市通用,由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按照专护、院护、家护三类统一向社会公布定点护理机构名单。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参保人员需求等情况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
备注:有关文件表格可到泰安市人社局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sdta.lss.gov.cn/
市医疗保险事业处:6992326
泰山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8629561
岱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8569450
新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7123872
肥城市医疗保险中心: 3288160
宁阳县医疗保险事业处:5627158
东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2821126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8938298
景区人事劳动局:536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