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8年8月31日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该条例系统全面的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预防措施、处理办法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为了让我院医务人员深入理解《条例》中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条款,防范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近日,海林市人民医院在二楼会议室组织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培训会,相关院领导及177名医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医务科主任梁忠伟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行了解读,他围绕条例中关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规定,结合处理过的医疗纠纷案例,以案释法,强调参训人员要精进业务、善于沟通、坚守原则,才能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医院要求全院医务人员通过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提高质量与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我院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