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公布医改成绩单 主要指标已优于中高收入国家水平

来源: 麦积卫生计生监督/mjwsjsjd


阅读提要:总体看来,医药卫生领域关联性、标志性改革全面启动,普惠型、兜底型民生建设相继推开,我国多项主要健康指标已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重庆忠县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体改司监察专员姚建红就全国医改总体情况进行了相关介绍。

我国多项主要健康指标已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姚建红指出,总体看来,医药卫生领域关联性、标志性改革全面启动,普惠型、兜底型民生建设相继推开,我国多项主要健康指标已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例如,实现“一升两降”,即人均预期寿命从2010年的74.83岁提高到2017年的76.7岁;孕产妇死亡率从2010年的30/10万降为2017年的19.6/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10年的13.1‰降为2017年的6.8‰,用较少的投入取得较高的健康绩效。

同时,世卫组织、世界银行等机构发布报告认为,中国在实现全民健康覆盖方面迅速迈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更加均衡。在全球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公布的195个国家和地区“医疗可及性和质量”排行榜中,中国被认为是医疗事业发展迅速,医疗质量不断提升,全球进步最大的5个国家之一。


超八成居民15分钟内能到达最近医疗点

分级诊疗制度正在形成,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目标,以医联体建设、远程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为抓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服务能力。80%以上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

医联体建设规范推进,目前所有的三级公立医院均参与了医联体建设,形成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4种模式。远程医疗服务逐步推广,一些医疗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远程医疗服务,重点覆盖了国家级贫困县和边远地区。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稳步实施,组建家庭医生团队35.6万余个,推动基层服务模式由间断性服务逐步转变为连续性、责任式的健康管理。配套支持政策不断完善,提高基层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对转诊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落实长处方、延伸处方,加强基层与上级医院药品衔接。

多数省份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在试点先行、探索创新的基础上,2017年9月,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并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公益属性明显强化,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补偿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对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多数省份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助补偿10%,医院内部消化10%。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调动,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到所有城市,全国面上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由2010年的28%提高到2017年的36%。


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固在95%以上

全民医保制度逐步健全。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3亿,参保率稳固在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2018年的490元,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0%左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基本整合,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

推动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截至2018年9月底,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13995家,累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06.3万人次。医疗费用256.1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8.6%。

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2017年大病患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平均提高12个百分点左右,五年多来累计超过1700万人次受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全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大部分统筹地区开展了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支付方式改革,超过200个城市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达到100个以上,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试点,同步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实施,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按照“四定两加强”(定临床路径、定救治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救治管理、加强责任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落实倾斜性医保政策,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以上。

40多种药品平均降幅达56.7%

药品保障供应制度日益完善。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权流程改革,不断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审评审批制更加完善,鼓励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完善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

推进防止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价格持续深化。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建立市场主导的价格形成新机制。实行进口药零关税,推动下调抗癌药的采购价格,开展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在对39种专利药品和度假生产的药品开展谈判的基础上,又对7种抗癌药开展医保准入国家谈判,平均降幅达56.7%,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

降低群众药费负担,短缺药品供应得到保障,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语境和分级应对体系,确定500多个短缺药品监测哨点,梳理139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绝大部分已恢复生产供应。加大儿童用药保障,将70多余个儿童适宜品规纳入鼓励研发申报清单。

药品流通环节日趋规范,在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200个试点城市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促进加价环节透明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更加健全,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已经出台,并印发了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基本覆盖临床主要疾病病种,更好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药品临床使用更加合理,推动医院总药师工作,大力推广处方点评,实施遏制细菌耐药行动,抗菌药物使用率下降近50%。

重点强化医药质量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监管

综合监管制度加快建立。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全行业综合监管逐步推开,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正在推动意见的落实。同时,持续实施国家监督抽查计划,逐步扩大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等国家监督抽检比例,严格查处违法案件。

“双随机-公开”机制更加完善,建立黑名单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推进社会参与监督,重点强化医药质量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强化,逐步扩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覆盖面,2017年监督检查87万余家医疗卫生单位,覆盖率超过80%。

信息化手段得到充分运用,加快推进医保智能监控,已有超过90%的统筹地区开展了医保对医疗服务的智能监控,逐步实现对门诊、住院、购药等各类医疗服务行为的全面监控。

参考文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11月27日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责任编辑:王月明)


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长按下方二维码图片,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麦积卫生计生监督公众号(微信号:mjwsjsjd)

更多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

欢迎提出建议意见,请点击“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