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来源: 内蒙卫生系统招聘考试/nmgyl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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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即将进入资格复审与面试阶段,根据《呼和浩特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参加报考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和旗县区卫生计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50号)。

(三)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呼和浩特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取得服务项目证书的,须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起止日期、考核意见、服务单位名称、出具证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未经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程序:按引导员要求到指定位置参加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1份签字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留给资格审查人;然后持资格审查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到指定位置参加资格再审查,最后通过后,到指定位置领取《面试通知单》,选择面试所用语种并在《面试通知单》上注明。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呼和浩特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师报考教师岗位等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扣留在学校的,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如未打印,可于2018年12月3日—12月11日登陆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下载打印

5.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面试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回答,也可用汉语回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回答,不能混用,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单》

三、加强监督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若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监督举报电话

0471-4606480(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0471-4606783(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纪委,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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