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广大人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根据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县委统一安排部署,磴口县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以下15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的黑恶势力;
12.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竞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13.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14.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15.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您可以采取以下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磴口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478-4266029;
磴口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10、0478-2601622、2601621
电话举报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信件举报:邮寄地址:磴口县政法委、磴口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邮编:015200
3.来访举报:磴口县扫黑办(政法委707室)、磴口县公安局
来访接待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为深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希望全县人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性质及“保护伞”的违法犯罪活动问题线索,对于您提供的涉黑涉恶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公安机关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情况;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已吹响,序幕已拉开,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维护全县的和谐稳定,扫出风清气正,扫来朗朗乾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您的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磴口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