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告称,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签发截止到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将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封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18年 第14号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签发日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将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封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8年11月27日
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
样证式样-正面
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
样证式样-封底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中国妇幼健康;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