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H制度下,打造源头创新力:专访诺诚健华崔霁松博士

来源: 合全药业/STApharma

【编者按】近期,合全药业合作伙伴诺诚健华董事长崔霁松博士接受了药明康德的专访。 在专访中,崔霁松博士就如何看待目前中国本土创新药的整体发展水平;创新药企业赴港上市已成为当前的热门话题,诺诚健华是否也有这样的考量;未来新药上市是否也会考虑用MAH模式进行生产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交流。


诺诚健华成立仅3年时间,近一年来,公司不仅完成了新一轮5500万美元的融资,还有三款候选化合物获批进入临床,发展创新势头可谓迅猛。诺诚健华董事长崔霁松博士表示:“诺诚健华自创立之日起,始终不忘初心,和时间赛跑,要为患者提供负担得起的更好治疗选择。现在中国研发创新迎来很好的政策机遇,我们的研发团队和一站式新药研发中心将抓住机遇,不断推出更多更好的创新药物,造福社会。”

药明康德:我们注意到诺诚健华的英文名为INNOCARE,是INNOVATION与CARE的结合吗?这是否也是贵司的企业愿景?


崔霁松博士:是的,诺诚健华是一家植根于中国且具全球视野的新药创制公司。面对在中国发病率居高不下且缺乏有效治疗的肝癌、胃癌及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自身免疫疾病,诺诚健华自创立之日起,就把“利用高新科学技术与发现驱动新药研发,提供患者治疗所需的新药,为改善公众健康而努力”作为自己的使命。为达成这一使命,我们专注于国际一类新药与新技术产品开发,通过“自主研发、外部引进与国际合作”等途径,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加快新药研究在中国从实验室到医院的进程,帮助中国患者尽早用到治疗所需的国际一类新药,把公司打造成国内外生物医药行业的领军企业。



药明康德:您刚刚提到,诺诚健华的产品管线重点布局在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您为何选择这两个治疗领域做创新药研发?


崔霁松博士:在全球范围内,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对人类生命健康造成重大威胁。全球生物医药界为应对这一威胁共同携手,攻艰克难,中国也在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既得益于过去几十年来国家的经济发展与人才储备,也归因于中国人群受到这些疾病的威胁尤为严重。目前,中国有3000-4000万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肝癌患者占全球50%以上,肺癌、胃癌等肿瘤患者占全球25%。居高不下的发病率和缺乏有效的治疗药物,使得这些患者的生存及生活质量受到极大损害。


诺诚健华的使命是针对中国人群高发疾病研发出安全有效且价格合理的新药,造福国内外患者,解决急迫但未被满足的医疗需求。 


药明康德:据了解,ICP-022是目前贵司研发进展最快的一款新药,能简单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款候选产品吗?


崔霁松博士:ICP-022项目是针对BCR/BTK信号传导通路开发的小分子靶向药物,旨在为B细胞类恶性肿瘤及一些B细胞相关的自身免疫类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及其他相关疾病的治疗提供新的途径。


ICP-022可能成为高度选择性的新一代BTK抑制剂,能更有效地阻断BTK通路,避免脱靶效应相关副作用。ICP-022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都有显著提高,希望能为患者提供更优的治疗选择。


药明康德:您如何看待目前中国本土创新药的整体发展水平?


崔霁松博士:2001~2016年美国批准上市433个新药,在中国上市的只有133个,占30.7%。近10年在我国上市的29个典型新药,上市时间比欧美晚5~7年。药物创新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发现和研究的阶段,我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源头创新能力不足。国内的一些新药产品,多数都是从国外引进来的。诺诚健华着眼于源头创新,致力于为我国患者提供治疗所需的国际领先的自主创新药物。


药明康德:MAH制度的出台来,国内一部分企业和品种参加了试点,您如何评价试点以来对推动中国本土医药研发创新产生的作用,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凸显出哪些问题或者亟待解决的挑战?您是否未来也会考虑采用MAH模式,为什么?


崔霁松博士:MAH 制度的出台使得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这对于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以往,中国本土医药研发企业研发的药品需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并经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之后,方可进行生产。此模式“不利于鼓励创新,不利于保障药品供应,不利于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并已经成为中国医药企业向前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MAH制度之下,从企业层面来看,研发型企业可以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药品批准文号,再分别委托药品生产企业与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生产和销售,其收益和进行新药研发的积极性自然大幅提高。同时,节省新建生产线所需要的巨额资金,对于创新药企进一步增强研发投入至关重要。从国家层面看,药品创新的动力大幅提升,药品质量将显著改善,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各方面资源进一步得到优化配置,专业分工日益明显,重复投资和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得以避免。


当然,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的跟进、各方职责的清晰划分仍是MAH制度需要进一步厘清和讨论的问题。


诺诚健华是一家新药创制平台公司,在北京和南京设有一站式、全功能覆盖的新药研发中心,创新能力极强。公司成立仅3年时间,已拥有丰富的药物研发管线,多个候选化合物已处IND申报及临床研究阶段,涵盖多种肿瘤和自身免疫疾病治疗领域,预计未来将有多个新药产品投放市场。


诺诚健华研发管线(图片来源:诺诚健华官网)


MAH制度的实施,对于加速诺诚健华新药研发管线中的产品早日投放市场,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诺诚健华会考虑将部分产品采用MAH模式进行生产。


药明康德:您认为研发企业在选择是否委托生产的问题上应该主要考虑哪些因素?您在选择受托方的时候,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崔霁松博士:研发企业在选择是否委托生产的问题上应综合考虑企业自身定位、项目所处阶段、项目储备、生产成本、效率与质量控制多方面的因素。


在选择受托方时,最重要的是考察受托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以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同时也会综合考虑受托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能否与我们一同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以确保由研发工艺到生产的顺利进行;能否保证供应链的管理,以确保产能的稳定;以及人才储备、合作精神、服务精神等也都是重点考虑的因素。


药明康德:目前不少创新药企业赴港上市,诺诚健华有这样的计划吗?


崔霁松博士:2018年起港交所按照新规,接受从事医药和医疗器械尚未盈利的生物研发企业上市,这对于我国新锐创新药研发企业无疑是个重磅利好消息,许多优秀的生物技术企业已经赴港上市。目前诺诚健华已完全符合港交所上市的所有要求。但目前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诺诚健华会综合考虑市场动态、自身发展阶段及对未来市场的预判等因素,谨慎考虑上市时间及地点的选择。


药明康德:展望未来5到10年,您认为中国本土创新药会有怎样的发展前景?


崔霁松博士: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众多利好政策,国有及私有资金大量投入创新企业,对药物创新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我认为中国本土创新药在未来5-10年,一定能研发出几款国际领先的一类新药。有些新药研发创制企业也将跻身国际一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