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过期药足以污染一人五年用水量,非法回收市场规模高达百亿,过期药的病,该治治了。
(音频来源:央广经济之声)
最新发布的《基层用药保障调研报告》显示,超过一半的受访者选择自行销毁,三成人群选择随意丢弃药品,有网友说:“自己打扫卫生时,看到过期药就会第一时间丢掉,怕家里的小孩乱翻、误服,家里还是尽量少放危险物品吧。”
在大多数人眼里,过期药属于危险物品,不过有不少人却不知道,随意丢弃过期药,危险性更大。一粒过期药的污染,等同于三节废旧电池。随意丢弃后,可以污染一个人五年的用水量,而全国一年产生的过期药品将近1.5万吨。
药学专家也提醒,过期药品会进入一些非法收购渠道,重新流回到医疗机构或者药店,而这个非法回收市场规模高达百亿元。网友说,家中常备药品为的就是有备无患,看来有备不用更是大患。“这些被非法回收的药品,有过期的也有没过期的,但是都会再次进入流通领域。根据查处的一些案件和业内人士的测算,仅京津地区就有上万人从事非法药品回收,天津成了回收药品集散地,他们回收药品的金额,每年高达几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一位医药界人士表示。
根据12月4日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发布的《基层用药保障调研报告》,对于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理,目前尚未引起居民重视,51.4%的受访者在处理过期药品时采取自行销毁的方式,30.6%的人群选择随意丢弃药品。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有统计表明,我国目前药品不良反应案例中,有近1/3是由过期药品或药品保存不当引起。
药物生产有明确的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的药物,不仅药效会大打折扣,在经过长期存放后,药物性质也可能会发生变化,甚至可能会生成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成分。这类过期药物如果被应用治疗,不仅难以发挥缓解和治疗病情的作用,还有可能对患者的身体造成危害,甚至导致药物中毒而致人死亡。
2016年8月1日起执行的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显示,家庭过期药品已经被明确列入其中,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药品,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官方对于过期药品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处理规定,消费者个人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也相对较为随意,大多数未被使用的过期药品,被随同生活垃圾随意丢弃。
而在药品成分中,有许多对环境具有一定的污染性,在自然环境中发生性质变化甚至可能产生毒性,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还有可能通过食物、饮水等途径对人体造成危害。而对于统一回收的药物处理不当,也会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例如集中烧毁的处理方式必然会造成空气污染。
“国家把过期药品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主要是因为过期药品也是环境污染的一个源头,而更怕的是,(过期药品)会进入一些非法收购渠道,重新回流到医疗机构或者药店。毕竟过期药品在过期后,可能出现药性下降、毒性增强等问题。”相关专家表示。
过期药品被纳入危废产品,但是并没有按照危废来处理,在很多地方依然粗犷式处置。
“对于过期药品至今没有规范化的机制,只有个别地方和企业自发进行了回收和集中处理,多数按照生活垃圾扔掉,直接将完整包装的过期药丢弃,有的还会拆除包装、破坏药片或胶囊,冲剂直接从洗手池冲走。”
业内人士介绍,过期药品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回收、处理后,投入最高温度可以达到1200摄氏度的热解气化焚烧炉中进行无害化销毁。要加大药品回收箱的投放和废气药品回收的宣传教育,甚至可以通过一些经济上的鼓励措施,让过期药品的专门投放回收成为一种习惯。
但这也不仅仅是老百姓观念的问题,还存在制度漏洞,比如说,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都做了明确要求,但是对过期药品的处理行为却没有说明。未来,要明确处理过期药品的责任主体,更要建立完善过期药品的回收制度。不能让公共安全暴露在过期药的风险之中,老百姓的观念需要改变,制度上的漏洞更需要补齐,让我们的生活免受过期药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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