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红参标准拟修订内容的公示
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药品生产企业对质量标准拟增修订内容的关注度、重视度和参与度,现就《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品种红参标准拟增修订内容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文来函,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未有意见者视为对拟增修订草案内容无异议。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67079536
传真:010-67152763
Email:zy@chp.org.cn
附件:红参农残公示稿.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8年12月05日
声明
本文转自“国家药典委员会”,版权归属原始权利人,本平台非商业用途。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平台立场。本文由“中国现代中药”编校发布,转载请标明来源。
新媒体编辑:周鹭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洽谈授权或及时删除!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