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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接触防护工作,切实保障我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最大限度降低职业暴露对医护人员造成的危害,保障医疗安全。12月12日下午在急诊科组织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和职业防护应急演练。院感科、防保科、医务部、护理部、急诊科、感染科、检验科及全院院感监控小组成员参加此次演练。
演练过程
护士为2床患者采集血标本时不慎被采血针扎伤,立即双人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血液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伤口(生理盐水冲洗粘膜),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伤口予以0.5%碘伏消毒并包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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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立即向科室护士长报告,护士长报告院感科,同时对被暴露者做好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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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2床患者的病情资料,该患者患慢性乙型肝炎,目前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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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职业暴露护士(HbsAg阴性),请感染科专家会诊,肌注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接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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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院感科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院感科根据感染科会诊意见开出相应项目检验单并盖上红色“职业暴露”印章,到检验科抽取血样标本检测。
院感科将检验结果存档,以备跟踪评估。要求科护士长对针刺伤发生的环节进行分析整改,避免再次发生。同时做好被暴露者的心理疏导和跟踪随访,及时安排定期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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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张红虹对所有人员进行职业防护等相关院感知识培训和教育,并督导临床科室按照《标准预防》规范操作治疗,避免医院感染和职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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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科的护士对“如何正确穿戴防护服”做了讲解和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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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感的陈亚琴副院长作了点评:此次演练总体对于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规范,各项流程顺畅,能在较短时间内让完成处理流程,体现了医护人员对院感防控的意识较强,建议在细节把控处理方面再精细化。我们演练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严格按照标准预防执行,最好做到零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医护人员职业暴露”
知识小科普
定义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分类包括感染性职业暴露;放射性职业暴露;化学性(如消毒剂、某些化学药品)职业暴露及其他职业暴露。
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
(1)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2)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在诊疗、护理操作工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如:外科手术、口腔治疗、消化道内镜、泌尿系内镜等专科检查诊疗)。
(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7)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的处理
(1)紧急局部处理:用肥皂和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如有伤口应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或清水清洗。
(2)受伤部位消毒:伤口应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3)对暴露者的后续处理。
来源 | 院感科
编辑 | 张 赟
审核 | 应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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