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的新理念
严厉惩处黑恶势力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刑事政策。“扫黑除恶”意在强调相关单位要像“大扫除”一样,自觉、主动、积极地甄别发现各种黑恶势力,依法打击处理,突出的是扫黑除恶工作的全面性、主动性、扎实性和彻底性,体现出国家针对黑恶势力更具广度、深度的治理策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一、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二、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三、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
四、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五、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六、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五个坚持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四、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五、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
有涉黑涉恶犯罪的线索,应如何举报
举报信邮寄地址:庆云县科技中心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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