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社部副司长刘世民一行调研我司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来源: 济川药业/jumpcan2013

12月13日,国家人社部调解仲裁司副司长刘世民、综合处副处长季金一行莅临济川药业,调研指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省人社厅曹炳泰处长,泰州市人社局韩金虎副局长,泰兴市人社局管国堂局长陪同调研。



在济川药业集团副总经理刘俊陪同下,调研组一行参观了济川药业形象展示厅、党建成果厅,听取了企业发展现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等方面的汇报。



济川药业集团创新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模式,率先在全市创建了“4454”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形成了上下沟通、相互联动的调解体系。



一是四级基层调解网络。集团公司形成了以集团劳动关系管理委员会为龙头、调解委员会为枢纽、调解处理中心为调解主体、基层调解工作小组为前沿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四方联动调解机制。建立由企业、律师、劳动仲裁委、法院四方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将大多数劳动纠纷解决在萌芽。三是“五步”调解工作法。调解中心通过建立“一消气、二倾听、三疏导、四调查、五协调”的工作方法,将劳动争议化解在企业内部。四是四个调解组织作用。即调解小组的“关口”作用、调解中心的“协调”作用、调解委员会的“亲和”作用以及劳动关系委员会的“联动”作用。



“多层次”工作、“组合式”调解,把公司年度劳动争议仲裁发案率降低至1%左右,实现了企业职工“零上访”的记录。公司连续十年荣获泰兴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2014年荣获“江苏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刘世民副司长肯定了济川药业在调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积极举措。他指出,济川药业恪守以人为本的情感理念,强化亲情关怀,真正实现了“共建共创共享,调解和解和谐”。企业要进一步探索民营企业劳资和谐关系创建的新思路,保障企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