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有关要求,不断改善辖区内医疗机构环境卫生,提升人民群众及广大患者满意度。根据《泸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泸卫计发〔2018〕130号)等文件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所长亲自带队,从12月10日至12月18日历时9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机构环境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厕所、候诊室、食堂等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提出了监督意见责令及时整改,要求各单位一是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环境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人群卫生意识,全面提升全市医疗机构及人居环境卫生质量。此次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20多人次,执法车辆5台次,检查医疗机构33家,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
下一步,泸水市卫生监督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对本次督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从重处罚,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