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终岁尾,医院里还有很多患者在住院治疗,但是由于参加保险的种类不同,有些患者需要在12月31日办理出院才能报销,那么哪些患者必须要办理出院呢?
1、2018年参加的是新农合,2019年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保的在院患者。
新农合和居民医保都是年缴费,每年12月份交下一年的保险费用,因为保险政策的宽泛条件,有些新农合患者选择了下一年参加居民医保,那么他的2018年医疗费用需要由新农合报销,2019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由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如果患者还在住院,2018年的费用必须在12月31日前结算由新农合报销,2019年再登记居民医保,发生的费用由居民医保报销。如果不结算,到了2019年1月1日,新农合待遇自动过期,再去结算2018年的新农合费用的话就无法结算了,那么就不能报销了。
2、2018年参加的是城镇居民,2019年参加的是新农合的在院患者。
道理与上条一致。
3、2018年参加了新农合或者是居民医保,但是2019年的保费没有缴纳。
2019年的新农合或者是居民医保的保费没有及时缴纳的话,2019年1月1日起,享受的待遇自动就取消了,所以2018年的费用不在2018年12月31日前结账,等到2019年将无法报销了。
上述这些患者,如果现在还在住院或者有以前住院的医疗费用没有结算的,请在12月31日前去往所住医院,结算住院费用,以免耽误时间不能报销,使自己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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