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常见药物配伍禁忌表,一定要收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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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配伍禁忌是医生、药剂师及执业药师必须牢记的专业知识,是合理用药的必须与起码知识。

◎ 药店智汇


可部分专业人员因为专业水平低,有的职业责任不强,特别是有的店员为了增加销售量而不重视药物配伍禁忌,尤其是对一些非处方药,大意随意根据顾客要求而出售,结果出现严重问题。


其中一些禁忌配伍使用的药物会失去药物治疗作用,有的甚至会导致病人死亡,要么让药店背上“伪劣假药”罪名而败坏药店声誉,要么是自己与药店会被顾客告上法庭,不但有高额经济赔偿,药店也可能诚信扫地,“臭名远扬”,声誉被损,市场萧条败落。


因此,药店的任何人员,包括老板、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店员以及收费人员,在接待顾客消费时,都要记住一定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哪怕是一分钱不买,也不能让顾客买的药起不到治疗作用,大意给顾客严禁配伍使用的药!


常见配伍禁忌


1、复方甲氧那明胶囊罗红霉素禁忌配伍


因为复方甲氧那明胶囊含氨茶碱、甲氧那明、那可丁、氯苯那敏,而罗红霉素为肝药酶抑制剂,两者配伍使用,能显著升高氨茶碱血药浓度,可造成氨茶碱中毒,病人死亡!


因此要记住交代顾客,如果他正在服用氨茶碱的患者,切记要他不要再同时服用大环内酯类(红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等)、喹诺酮类(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四环素类(米诺环素、多西环素等)药物。


2、感冒药、退烧药和止痛药不能合用


因为他们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如果同时使用这些感冒药,或同时吃退烧药和止痛药,会造成扑热息痛摄入过量,而体内扑热息痛超量就会造成急性肝损伤,严重会引起肝衰竭甚至死亡。



3、藿香正气水与头孢类药物


因为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酒精在体内代谢生产为乙醛,而头孢类药物会抑制乙醛在体内的代谢,造成乙醛蓄积,而引起乙醛中毒,严重时可诱发急性肝损害、呼吸暂停甚至死亡。


同样的要立即药物代谢,甲硝唑、替硝唑等药物也可抑制乙醇的代谢,引起“双硫仑样反应”,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心慌、胸闷、呼吸困难、血压下降等一系列症状。因此也不能藿香正气水合用。



4、溴化物类和碘化药不能与下列药物同服


牛黄清心丸、安宫牛黄丸、柏子养心丸、安神益脑丸、补肾益脑丸等,不能与三溴合剂、巴氏合剂、碘化钾合剂、复方碘溶液等合用。


因为这些药物含有朱砂,化学成分是硫化汞,而硫化汞在胃肠道遇溴、碘化物反应生成强烈刺激的溴化汞和碘化汞,从而导致了药源性肠炎。碘化汞会沉着在皮肤表面,对身体有害。


5、银杏叶胶囊、银杏含片等不能与阿司匹林同服


因为这些药物含黄酮及银杏内酯类成分含量较高,而阿司匹林本本身对血小板的聚集和黏附就具有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能引起或加重出血。



6、酸性药物与碱性药物不能同服


最常见的是维生素C与磺胺类药(如复方新诺明),如果合用的话,不但发生中和反应而失去治疗作用,另外及其代谢产物在酸性环境中易形成磺胺结晶盐,形成泌尿系结石,导致肾脏损害。


另外氨茶碱、碳酸氢钠及治疗溃疡药物也不能与维生素C合用。



另外一些药物的送服也要交代顾客正确选择。


比如,交待顾客降血脂的他汀类药物不能用柚子汁送服......如辛伐他汀、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等,如果用柚子汁送服这些药物,会使药物在体内蓄积,增大肝损伤、横纹肌溶解等不良反应的风险,甚至引起急性肾衰竭。



比如,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不要用蜂蜜送服。


如常用的复方感冒药如泰诺、快克、感立克、感冒清等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用蜂蜜送服的话,对乙酰氨基酚会发生水解反应,生成醋酸跟氨基酚,减弱退烧作用。但可以用温开水活白糖水送服。



这些混搭也要小心


1、驱蚊液中的主要成分为避蚊胺和酒精,而防晒霜中含有二苯甲酮,大量的避蚊胺、酒精和二苯甲酮混合,在高温下被皮肤加速吸收,在过敏体质人群中易引起过敏。



2、84消毒液和洁厕剂混合反应后产生氯气,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对上呼吸道粘膜造成损伤,使组织受到强烈氧化,粘膜发生炎性肿胀,造成呼吸困难,严重时可致死。



3、碘酒中含的碘会与红药水中的汞发生反应,形成碘化汞,会沉着在皮肤表面,汞本身就具有毒性,对身体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