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调查单位负责同志和广大经营业主:
你们好!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将与全国同步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填报为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数据,普查人员将于2019年1月至4月入户进行普查登记。
这次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市情市力调查,目的在于全面摸清我市经济发展家底,查实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的新进展,对于我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普查需要每一个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个体经营户均应按照所在地普查机构的要求,主动配合普查工作人员做好此次经济普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普查期间,普查人员将佩戴证件上门入户进行普查登记,请您准备好有关证件、财务资料,道实情、报实数,积极配合做好普查登记工作。
对于您所提供的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依法严格保密,绝不对外提供、泄露。这些资料将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经济普查人人尽力,发展经济家家受益!今天您为国家提供了真实可信的普查数据,明天国家将据此制定出惠及千家万户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让我们同心同德,共同努力,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为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晋中作出积极的贡献!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晋中市人民政府市长
赵建平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