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盘点】2018大事件,影响整个医疗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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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2018,哪些事件最让你印象深刻?担忧、伤心、气氛、无奈、欣喜……,这些事件从年初开始,就已经左右了人们的情绪。


整理|七宝

来源|中国县域卫生


2018,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因为一部电影,抗癌药纳入医保、降价等政策陆续出台;因为一个问题疫苗,相关法律加快了进度,即将出台;因为一起骗保,各地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并展开了专项行动;因为一个学术报告,开启了生命伦理之战……


说起2018,哪些事件最让你印象深刻?担忧、伤心、气氛、无奈、欣喜……,这些事件从年初开始,就已经左右了人们的情绪。


在2018仅剩下的时间里,《中国县域卫生》整理了一下今年以来的大事件,这些大事件,都对医疗界产生了极大地影响。我们在为这些事件伤心气愤之时,也为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点赞。


1


抗癌药纳入医保


7月,李克强总理就电影《我不是药神》引发舆论热议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等相关措施。


“癌症等重病患者关于进口‘救命药’买不起、拖不起、买不到等诉求,突出反映了推进解决药品降价保供问题的紧迫性。”总理在批示中指出,“国务院常务会确定的相关措施要抓紧落实,能加快的要尽可能加快。”


今年4月和6月,李克强两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加快已在境外上市新药审批、落实抗癌药降价措施、强化短缺药供应保障。会议决定,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对创新化学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质量监管。


税收政策变动后,国家医保局会同卫健委、人社部等部门与相关17个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进行了协商,根据税收政策变动情况,重新确定了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并签订了补充协议。


9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明确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要求各省(区、市)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此后,各地纷纷出台措施和政策,将抗癌药纳入医保、降低抗癌药价格等一系列行为,以确保癌症及重症患者用得起药。


2


疫苗将立法


7月5日,一则举报线索,让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等问题曝光,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7月1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并发布了《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7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立即调查事实真相,依法从严处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关于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一批与疫苗案件相关的人员被严厉问责,长春长生公司被罚没款共计91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启动对长生生物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机制。


疫苗管理法草案12月23日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草案就疫苗管理单独立法,突出疫苗管理特点,强化疫苗的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严格监管和社会共治,切实保证疫苗安全、有效和规范接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苗监管工作,要求加快完善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疫苗管理单独立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疫苗管理措施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3


暴力伤医零容忍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医生执业环境日趋改善。但是,伤医辱医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医患信任。个别人在看病就医过程中,肆意侮辱、恐吓、殴打医务人员,气焰嚣张,影响恶劣。尽管卫生部门提出“对暴力伤医零容忍”,但由于缺乏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仅靠一家之力,很难根除“毒瘤”,导致个别“医闹”有恃无恐,逍遥法外。为此,医务人员承受了不少委屈和压力。


201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入刑,首要分子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强化了对“医闹”的刑事处罚。此外,各地也在采取多种措施,化解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医闹入刑”并不等于“伤医入刑”。这些制度和措施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对于一些“上够不成犯罪、下达不到医疗事故”、故意刁难或者无理取闹的行为,刑法无法产生足够的震慑威力。


今年8月31日,国务院公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并对篡改伪造病历、出具虚假鉴定结论和尸检报告等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条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包括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2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对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最大的亮点是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定义为“失信行为责任人”,并进而与诚信挂钩。这就意味着,“备忘录”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处罚从行政处罚、法律处罚延伸到了社会处罚上。


4


举报骗保得奖励


11月14日,沈阳市于洪区济华医院、沈阳友好肾病中医院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内外勾结、骗取医保费用的问题。在这骗保事件中,诊断是假的,病人是演的。新闻曝光后,引发关注。


11月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了骗保事件发生后的首场新闻发布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监管组牵头人黄华波发布了公众近期针对骗取医保资金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据了解,早在9月,国家医保局就曾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12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医保发〔2018〕22号)。文件称,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此外,文件提出,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可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


5


基因编辑婴儿


2018年11月26日,中国科学家贺建奎在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召开前一天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已在中国健康出生。按照贺建奎的说法,在受精卵阶段,这对双胞胎的CCR5基因经过了修改,出生后可以天然抵抗艾滋病,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


这一消息发布后,立即在全球掀起巨大波澜,数百名生物学家公开谴责了贺建奎的行为,他们认为,即使修改了胎儿的CCR5基因,也不意味着可以免疫艾滋病,而在现阶段对生殖细胞进行基因编辑,完全违背了科学研究的伦理准则,可能给人类带来一系列无法预料的后果。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一经公布,引起学界和社会广泛关注,特别引发了法律和伦理方面的争议。11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三部门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表示:此次事件性质极其恶劣,已要求有关单位暂停相关人员的科研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6


权健事件


12月25日,自媒体“丁香医生”一篇名为《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的文章引发广泛关注,权健公司很快被推向风口浪尖。


12月27日下午至晚间,进驻权健集团的联合调查组已分成若干小组,分别针对公众关注的“周洋就诊”、是否涉嫌夸大宣传、是否涉嫌非法传销、医疗资质、保健食品安全等开展工作。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分类区别处置。


12月28日晚,天津市副市长、“权健事件”联合调查组组长康义透露,经过初步核查,天津权健公司部分产品涉嫌存在夸大宣传问题,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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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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