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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新政,明年6月实施“五个一”。
来源|中国县域卫生 综合京燕网 北京人民政府官网内容整理报道
《中国县域卫生》从北京市人民政府获悉,今天(12月27日),北京市启动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本轮医改与去年4月8日启动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一脉相承,将在取消药品加成和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规范更多医疗服务项目,通过有降有升的价格调整,助推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方式向内涵质量效率型转变,提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从而更好地保障群众健康。
据悉,政策将于明年6月中旬实施,涉及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政府购买服务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3000多所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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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一”、“三同步”综合施策持续深化医改
本轮改革与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一脉相承,方案主体内容可以概述为“五个一”,即一降低、一提升、一取消、一采购、一改善。
“一降低”是指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控制检查费用;“一提升”是指提升中医、手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体现医务劳动价值;“一取消”是指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降低耗材价格;“一采购”是指实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腾出费用空间;“一改善”是指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此轮改革是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持续和深化,突出了‘更进一步’和‘三同步’。”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比如继取消药品加成后取消耗材加成,破除医疗机构逐利机制;在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的基础上,继续降低大型设备检验项目价格;在先行规范调整一批医疗服务价格后,持续扩面,优化结构,支撑薄弱专业发展。”此外,方案还提出要改革与改善同步,改革与监管同步,改革与保障同步,“通过打组合拳,统筹推动,综合施策,提升百姓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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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降有升重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的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上仍在沿用1999年“版本”的价格,75%的服务项目价格低于成本。去年,首批435项医疗价格启动调整,打破了尘封近20年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僵局。按照国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取消耗材加成的总体要求,今年,将中医、病理、康复、精神、手术、检验6类项目同步纳入改革范围,并先期推出较为成熟的1600余项价格进行规范调整。坚持升降同步,调整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变“卖药品、用耗材”为“提升服务、规范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本轮涉及的项目数量较多,但涉及的人群要小于去年。除化验项目外,其他项目仅有部分病人会涉及,对大多数人没有影响。以项目最多的手术项目为例,涉及手术的患者仅占总就诊人数的3%左右。
“6类项目价格中,有5类项目上涨,会不会增加就医费用?”针对上述疑问,该负责人解释,价格水平坚持既与国内同类型城市价格水平相衔接,也与北京市医疗服务和技术水平相衔接,使涨幅反映成本变化;“五个一”方案中有“三个一”都是在腾挪空间,包括降低医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取消耗材加成、推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这其中,不仅有收费单上的显性变化,还有取消加成机制后,降低“卖药品、用耗材、大检查、多化验”等不合理负担所带来的隐性变化,带来的将是医疗服务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和服务改善型转变。静态测算显示,门诊病人个人负担基本持平,住院病人个人费用负担略有增加。通过“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确保总体影响可控,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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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保障 力保费用负担总体不增
据悉,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都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精神类项目全部按甲类报销。在目前职工住院报销封顶线30万、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20万的基础上,将根据情况,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负担。
此外,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加大对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救助力度。对长期住院的精神病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医保兜底,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适当上调,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
该负责人介绍,对由于价格调整可能引起的费用涨幅较大的病种,将完善单病种支付政策,通过医保政策和综合救助政策予以支撑,确保把个人负担和特殊困难群体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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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服务加强监管 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值得注意的是,除改革方案和价格文件外,本次还同步印发了《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重点包括:
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将三级医院号源更多下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联体核心医院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号源,专科医联体核心医院的相关专科预留30%专家号源给合作医疗机构,三级医院全部开展知名专家团队服务。
进一步扩大基层慢病用药种类,加强合理用药指导,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
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建设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基层服务点,推广智慧家庭医生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改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进一步推广多学科诊疗,延伸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加强医学人文关怀,改善医患沟通,使医疗服务更加安全有效方便。
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急诊急救服务,院前急救呼叫满足率超过90%。建立疫苗接种过程全覆盖、来源可追溯、服务可预约、异常反应全程保险的安全接种服务链条。
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服务、药品耗材采购、价格与收费、医保服务等监管力度,落实价格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
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绩效考评和绩效工资制度,健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弘扬和践行职业精神,强化对社会效益、服务提供、成本控制、满意度、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考评,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实行优绩优酬,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的积极性。
原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8〕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6日
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收入补偿机制,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范围
根据北京医改协调小组会议精神,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在京医疗机构适用本方案。
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加本次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二、改革目标
本次医耗联动综合改革要坚持改革与改善、改革与监管、改革与保障同步推进,主要内容是“一降低、一提升、一取消、一采购、一改善”。其中,“一降低”是指降低医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一提升”是指提升中医、病理、康复、精神、手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一取消”是指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一采购”是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一改善”是指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通过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实行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为规范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腾出空间,从而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三、重点改革任务
(一)规范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提高本市中医、病理、康复、精神、手术等5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医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优化调整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二)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推动医疗机构由资源消耗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
(三)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和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在公立医疗机构有序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实行带量采购,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降低药品价格,促进药品合理使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继续实施心内血管支架等六类医用耗材京津冀联合采购,研究推动逐步扩大三地联合采购的范围和规模。
(四)改善医疗服务。推广预约诊疗,改进急诊急救服务,积极推进就诊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完善分级诊疗,建设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医联体服务点,推广“智慧家医”,提升群众就医便利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严厉打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维护就医秩序。推广多学科诊疗,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体验。
(五)加强综合监管和绩效考评。各有关单位要立足自身工作职责,围绕医疗服务、药品耗材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在社会效益、服务质量、成本控制、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绩效考评,完善以绩效考评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度,健全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入开展医德医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加大医疗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同步研究完善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对社会救助对象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发展复合式的医保支付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北京医改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协同发力、平稳推进;市卫生健康委、市医改办承担日常协调推进工作。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细化责任分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等有关单位要综合研判、深入分析改革实施过程中本领域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改革实施的指导监督。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负责加强价格管理,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更新价格目录并公示。市医保局负责落实本次改革中的医保政策,健全复合式的医保支付方式,完善针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措施,做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和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改善医疗服务等相关工作。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查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违法行为。市药监局负责加强对药品、耗材的质量监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科学核定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额。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本次改革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凝聚共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测和评价。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等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实施情况开展监测,明确监测指标、监测对象及监测办法,定期形成监测报告。适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改革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价,及时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预期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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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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