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宁市卫计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42人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海宁市卫计系统2019年1月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星期六)9:00-11:00
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新楼广场(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中心北路)(招聘摊位详见当天校园内招聘摊位指引图)
海宁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42名: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计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及户籍等要求。硕士学历报考本科岗位的,其二级学科名称应符合该岗位要求。
(三)年龄18~35周岁(1983年1月5日至2001年1月5日期间出生);带“★”岗位为高层次急需人才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8~40周岁(1978年1月5日至2001年1月5日期间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月5日后出生)。
(四)在编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通过招聘已被确定聘用为事业编制的人员(含签约定向培养生)报考时必须取得单位同意。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的“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凭毕业证书(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截止2019年1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招聘单位摊位处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岗位条件有医师执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且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5日)。
报名人员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考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初定于1月5日下午在温州医科大学校区内进行),面试成绩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四)公示、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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