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系统全面地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预防措施、处理办法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为帮助全院医务人员正确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县人民医院紧跟国家政策导向,于近日开展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与实操培训讲座。全院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讲座从《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出台背景、起草经过、七大亮点及重点条款的释义和实操进行讲解,重点讲解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风险防控、医患沟通在预防医疗纠纷中的重要性等;列举了医疗执业违法行为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教育广大职工依法执业、规范诊疗活动,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加强医患沟通,改善医疗服务。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张明做总结讲话,他强调国家第一次把医疗纠纷预防提高到法律层面,体现了国家对医疗纠纷预防工作的重视程度,要求与会人员要通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做到诊疗规范,确保患者安全,持续提高医疗质量。
通过此次培训,医务人员对新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对如何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该院今后更好地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文章来源: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