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入推进智慧医疗,到2020年要实现这些目标

来源: 合肥卫生/hfswsj

为提升我省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智慧医疗建设实际,制定《安徽省智慧医疗工作三年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安徽省智慧医疗工作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目标任务

✔ 居民医疗体验明显改善。

✔ 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质量明显提升。

✔ 监管部门监管能力明显加强。

✔ 业务协同共享程度明显提高。

✔ 健康医疗产业较快发展。

力争利用3至5年时间,居民就医模式、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管理模式、政府监管模式以及商业模式实现创新和变革,健康医疗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智慧医疗体系基本建成,安徽智慧医疗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公众对医疗卫生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建设内容

统筹规划基础建设

1

严格执行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标准。各地、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全国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省统筹区域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数据标准等相关规定建设应用系统,统一数据接口,确保信息系统标准统一和互联互通。各医疗机构、业务部门已建的信息系统及平台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改造和整合。

2

建立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协调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省、市、县及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逐步与国家平台有效贯通。

3

建设规范统一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快建设基础医疗健康资源信息数据库,整合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持续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

4

加强通信存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速宽带网络普遍覆盖城乡各级医疗机构,根据远程医疗、医疗信息共享等需求,积极推进远程医疗专网建设,保障医疗相关数据传输服务质量。

推广智慧医院建设


1

开展智慧医院创建

积极推进智慧医院标准化建设,制定智慧医院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数据融合等前沿技术,推动智慧就医、智慧诊断、智慧治疗、智慧病房、智慧后勤和智慧管理发展。

2

发展互联网医院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托实体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患者在线提供医疗咨询、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3

探索线上处方流转

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加强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的处方进行在线审核。


4

推广人工智能临床诊疗系统应用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与人工智能企业合作,开展人工智能临床诊疗系统在智能医学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多学科会诊、中医辨证论治以及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研发、验证、应用和推广,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推动医疗信息互通共享

1

拓展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功能

实现网上预约挂号、预约转诊、预防接种、家庭医生签约、医疗费用查询、检验检查结果推送、线上支付、诊前提醒、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教育、智能穿戴等医疗服务,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提高看病就医获得感。

2

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发放使用

启动居民电子健康卡省内发放和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共享使用,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

3

构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

以医疗影像云为核心,融合安徽省远程病理、远程心电、远程检验、远程诊疗等系统,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

4

推广基层智能诊疗决策支持系统应用

建设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和家庭医生的智医助理全科辅助诊疗系统和中医辩证论治智能辅助系统,逐步建立全新基层辅助诊疗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就诊服务满意度。

05

加快构建家庭医生智慧服务信息平台

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鼓励开展网上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推进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转变,改善群众签约服务感受。

6

加强公共卫生在线服务管理

结合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现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联通整合,做好慢病患者和孕产妇的在线健康状况评估、监测预警、用药指导、跟踪随访、健康管理等服务。

7

推动中医区域诊疗信息体系建设

将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纳入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范畴,依托省级中医医院,联合市、县(区)、乡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医药信息体系,弘扬传统医学,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

1

搭建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建立省、市、县三级通用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强化诊疗行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安全。

2

建设DRGs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省级DRGs监管平台,与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实现病案首页数据导入,完成医疗质量评估和控费管理工作。

3

建立医疗质量控制信息系统

建立省质控信息系统平台,将全省省市县级质控工作联网,优化和加强对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管。

4

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安全建设。

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发展

➤建设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

➤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国家研究院。

➤开展智慧医疗相关课题研究。


实施步骤

1

--2018年年底前

1. 完善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部分省属医院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调阅共享。

2. 完成智慧医院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的制定,至少在3家省属医院启动开展智慧医院试点创建。

3. 在5个县区(合肥市庐阳区、天长市、金寨县、阜南县、凤阳县)开展智医助理工程试点,开展基层智慧医疗标准规范建设。

4. 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项目在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

5. 全部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接入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实现预防接种点网上预约功能。

6. 启动居民电子健康卡首发仪式,至少2家省属医院具备居民电子健康卡使用条件

7. 启动家庭医生智慧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8. 开展和完善医疗机构监管平台建设。

9. 支持指导合肥市做好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10. 启动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

2

--2019年年底前

1. 完善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省级平台与已建成市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调阅共享功能。

2. 三级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3. 至少6家以上省属医院、各市1家市属医院和1家县属医院启动智慧医院创建。

4. 启动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至少3家省属医院、各市1家市属医院启动互联网医院建设。

5. 对智医助理功能进行拓展完善,巩固5个试点县区建设成果,适时逐步向其他县区拓展。

6. 基本实现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

7. 启动开展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检验检查结果推送、线上支付、健康咨询、健康科普知识教育等功能建设。

8.所有省属医院、各市50%的市属医院和1家县属医院具备居民电子健康卡使用条件。

9. 完成省级家庭医生智慧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10. 完成医疗机构监管平台建设,启动对医疗机构监测。

11. 指导合肥市启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12. 所有三级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三级以上。

13.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3

--2020年年底前

1. 完善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省内公立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与电子病历数据库互联对接,以及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调阅共享。

2.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3. 全省三级医院全部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所有省属医院和5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智慧医院创建。

4. 完成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面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

5. 全省完成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并实现互联互通。

6. 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实现与安徽医疗便民平台对接,平台实现检验检查结果推送、线上支付、健康咨询、健康科普知识教育等功能。

7. 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地市级区域内医疗机构具备居民电子健康卡使用条件。

8. 推进家庭医生智慧服务信息平台在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应用。

9. 初步实现对省属和部分市属医疗机构监测。

10. 指导合肥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建设。

11. 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水平、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四级以上。

12. 在重点医院探索按病种打造智慧医疗质控中心。

注:以上内容为部分摘录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