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次开展17种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预计每年节约费用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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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已率先将2018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成为全国首批落地谈判结果的省份,并首次开展了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预计每年节约费用约9亿元。


来源|中国县域卫生 综合报道


降低患者用药负担,浙江先行一步!日前,浙江省已率先将2018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成为全国首批落地谈判结果的省份,并首次开展了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预计每年节约费用约9亿元。在17种抗癌药中,9种由大病保险谈判药品转为医保报销药品,8种由自费药直接转为医保报销药品,绝大部分药品由医保支付。


近年来,分子靶向等疗效确切的抗癌药陆续上市,引发社会关注和患者期待,但享有专利、独家的抗癌药价格较高,患者费用负担偏重。2018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将17种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乙类范围,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据了解,2018年11月1日起浙江全省统一将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范围,医保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和药品分类代码按国家规定执行。浙江各地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费用由原来的绝大部分患者自费转为医保为主支付。


截至2018年12月14日,17种抗癌药在浙江省累计发生药品费用5266万元,共计3422名患者享受到政策实惠,推算每年可节约费用5.6亿元。


此外,浙江省的抗癌药专项降价工作还首次开展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建立有利于降价的招采办法,区别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降价要求,推动投标企业在降税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让患者得到实惠。产品平均降幅达11.56%,预计每年可节约费用3.1亿元。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保办副主任程斌谈到,该院已常备此次纳入医保的抗癌药13种,以治疗肺癌的靶向药物“泰瑞莎”为例,过去一盒的价格为5.1万元并且自费,目前价格为1.53万元并列入医保报销的乙类目录,患者每盒仅需负担3000元左右。


此外,浙江省对纳入本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5种抗癌药,参照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减税降价做法,约谈相关企业。目前,企业已将相应药品的减税部分全部降价到位,这5种药品平均降幅为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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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