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举报奖励公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村霸”、“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在货运物流、客运市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
3、在各娱乐场所、餐饮服务行业,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及从事其他色情服务的黑恶势力;
4、以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通过注册公司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调查公司、咨询公司、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5、扮演政府仲裁角色,插手纠纷、信访问题、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等涉众诉求,组织地下出警队,策划、挑唆群体性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6、强占工程、强迫交易、强行供料、垄断废旧料回收的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9、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10、各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二、举报方式
1、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2、拨打举报电话0354-6621110(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3、来信举报(寄信地址:榆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打黑办收,邮编:031800;
4、通过“榆社公安”微博进行举报;
5、通过“榆社公安”今日头条进行举报;
对举报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奖励方式
群众举报并查实的黑恶犯罪线索、“黄赌毒枪”类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收款方式,选择现金、银行转账、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等多种方式给予5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村霸”、“黄赌毒枪”等突出问题,公安机关将依法深入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榆社县公安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