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东阳市卫健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主管部门: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三、招聘人数:临床、护理等专业共计22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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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8家市属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共体管理中心下辖基层医疗机构。除部分单位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外,其他单位的岗位均面向金华地区和东阳市招聘(详见2019年东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一览表);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年龄均限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我市卫健系统原属正式编制的卫技人员,辞职未满5年(含5年,以文件日期为准,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5、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专业、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执业资格考试条件要求的,可报考所有医疗卫生单位。人民医院巍山分院、中医院、横店医院、妇保院、红会医院、皮肤病医院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也可报考。人民医院除病案信息岗位面向历届毕业生招聘并应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详见一览表)外,其他岗位仅限2019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7、其他报考者(非应届毕业生)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须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第七人民医院和医共体管理中心下辖基层医疗机构招聘岗位的考试。
五、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9时— 2月28日17时。
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第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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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即可。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3月1日9时—3月3日17时。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3月4日9时—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确认缴费
时间:2019年3月5日9时—3月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3月13日9时—3月15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1)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口腔医学、核医学考临床医学试卷;(2)护理学、助产专业考护理学试卷;(3)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考中医学试卷;(4)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学、医学实验技术考医学检验学试卷;(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考病案信息技术;(6)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分别考本专业试卷。各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民医院、人民医院巍山分院、中医院、横店医院、妇幼保健院、红会医院、皮肤病医院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同类试卷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划定最低录用分数线;报考第七人民医院和医共体管理中心下辖基层医疗机构岗位的按同类试卷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90%划定最低录用分数线。参加本专业试卷考试人数达不到2人的,取消本专业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10: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录用分数线基础上,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2、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就业单位的正式员工、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或经劳动部门备案的编外人员报考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体检、考察。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七、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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