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省卫生健康委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指标,组成专家组,采取随机抽取抽检单位、现场查看、现场指导和现场反馈的方式,对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和长春市传染病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隐患列出清单,要求南关区卫生计生局和二道区卫生计生局加强督办,严格落实整改意见,并以点带面,按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同时要求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对辖区内其他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单位和主管部门统筹加强指导和规范,强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监管。
专家组在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检验科进行现场检查
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1月27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节日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督,落实属地管理;加强安全值守,落实安全保障。 (李春兰 供稿)
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