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区医保中心通知,2019年大足区中医院居民医保慢性病和职工医保特殊疾病办理时间如下:
居民医保慢性病:
一月
24号
25号
二月
21号
22号
三月
28号
29号
四月
25号
26号
五月
30号
31号
六月
27号
28号
七月
25号
26号
八月
29号
30号
九月
26号
27号
十月
24号
25号
十一月
28号
29号
十二月
26号
27号
职工医保特殊疾病:
一月
30号
二月
27号
三月
27号
七月
31号
八月
28号
九月
25号
特病办理所需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申报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检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
注意事项:
1、肝硬化、糖尿病鉴定,应上午空腹(不吃早饭)接受体检(自备早餐)。
2、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必须是大足区范围内的参保人。
3、分清职工或者居民医保。职工个人参保的,分清是一档、二档参保。(一档办理疾病有限制)
4、选择定点医院规定:患有三种及以下特病的:就近选择不超过2所(限一、二级各一所,区人民医院、中医院、经开区人民医院只能选择一所)医院,其中“重大疾病”的,可患1所市内三级医院。患有四种及以上特病的:可选3所定点医院,其中可选1所市内三级医院。新增病种的:应与原选定医院一致,如果新增的是“重大疾病”或达三个以上的,按上述规定选择。长期异地居住的:职工特病仅选择异地定点医院中的一家;居民特病不纳入办理。(注:“重大疾病”指居民医保重大疾病范围)
地点:大足区中医院住院部底楼
咨询电话:43789348
职工医保重大疾病:区医保中心
医院急救电话:023-43734999
医院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一环北路中段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