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丨请个中医就能接诊?吴兴区首张中医药罚单可不轻!

来源: 湖州卫生计生行政执法/hzwjzf_96301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关注

关注中医依法执业安全

近日,湖州市吴兴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挥出了2019年卫计执法的第一轮重拳,开出了《中医药法》实施以来吴兴区适用该法的第一单,罚款额度10000元!有效震慑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违法行为。

知识铺垫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7年7月1日,中医药界首部国家大法正式施行。中医诊所从许可制改为备案制后,不少民间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方便许多,但部分机构未经备案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仍然存在。

首张适用《中医药法》罚单诞生


近日,大队接信访交办单,信访人反应“某药房有中医师坐诊,却未看到相应的看病资质。”接报后大队执法人员前往该药房调查核实。

执法人员发现现场正有病人在问诊、配药;

执法人员发现并提取的现场坐诊中医师开具的处方;

执法人员提取的该中医师《执业医师证书》及药房聘用合同,该药房聘用执业医师在药店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但该药房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最终,大队对该药房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吴兴区卫计执法大队科普:

自《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后,规定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符合资格的个人办中医诊所,只需向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开办中医诊所从此也更加便利。

特别提醒:“可实行备案制的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所以说,如今中医诊所转变为备案制,审批流程都不用那么繁琐了,但因为“怕麻烦”不备案而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话,卫监君只想告诉您:这张罚单可不轻!

来源:吴兴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