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卫生健康】我旗开展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

来源: 敖汉卫生/ahqwsjsj

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农村牧区的卫生工作者,长期以来,在维护广大农村牧区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摸清我旗乡村医生底数,准确掌握人员数量和有关信息,敖汉旗近期集中开展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

一、调查摸底范围

(一)在岗乡村医生。目前在嘎查村卫生室(卫生站)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计生局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的人员。对50岁以下、50岁—60岁,60岁以上在岗乡村医生进行分类摸底统计。

(二)离岗乡村医生。现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曾经在我旗嘎查村卫生室从事过乡村医生工作连续10年以上(含10年),目前已不在乡村医生岗位,且离岗后没有再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持有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计生局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曾经在敖汉旗辖区内卫生室执业的人员。

上述两类人员中,原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现已经迁出内蒙的人员;已经去世的;虽获得乡村医生证书但在卫生室执业未满10年的;获得乡村医生证书但未在嘎查村卫生室执业的;改革后在各地自行设置的“乡村医生诊所”执业,且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解聘、开除的乡村医生不列入本次调查摸底范围。

二、调查摸底时间

调查摸底工作于1218日启动,2019114日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调查摸底结果汇总后报至旗卫生计生局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办公室(设在旗卫生计生局医政股)。

三、调查摸底方法

本次调查摸底采取档案检索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以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备案数据库为基准(已逐级备案到赤峰市、自治区),通过查阅乡村医生档案、现场采集在岗执业信息等方法进行。对离岗乡村医生以旗卫生计生局审核注册登记为基础,坚持物证为主、人证必须、调查审核、客观公正、公开公示、群众监督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调查的方法进行。村卫生室和卫生站在岗乡村医生从业人员分别统计汇总。

四、调查摸底步骤

(一)制定方案,成立组织(1218-20日)。各单位根据本次调查摸底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本方案实施细则或实施工作计划。旗卫生计生局成立“敖汉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和“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办公室”,领导和具体负责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宜。各乡镇苏木、街道办也要由分管乡镇长(苏木达、主任)任组长,成立领导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

(二)层层发动,广泛宣传(1221日—22日)。旗乡两级要层层召开会议,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以乡镇苏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调查工作责任主体,在苏木乡镇、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调查工作。要与苏木乡镇政府、村委会、有关部门紧密沟通,做好统计确认、取证公示等工作,确保统计信息来源准确真实。同时做好广泛宣传告知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张贴通知、村喇叭广播、乡村医生以及亲友相互告知等多种形式,将这次调查摸底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人。

(三)卫生院登记(1222--3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嘎查村委会开具证明信,本人或其委托人持村委会证明信和身份证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辖区卫生院领取并填写有关调查摸底表格,进行登记。登记时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曾是乡村医生身份和在村卫生室从业的原始物证材料;不能提供原始物证材料的,需提供3人(包含3人)以上签字确认的、登记人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证明材料(内容需注明从业起止时间和地点),并经村委会盖章。证明人与被证明人无直系亲属关系,且须是现职村“两委”干部或本人在职时辖区的卫生院院长、公卫科长。登记时本人须公开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真实无误、无虚假行为,如有不实,个人承担一切后果”,并由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四)信息查证(201911--2日)。苏木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原始物证材料和有关证明文件查验核实并复印、照相存档。查证材料核实准确后,嘎查村委会、苏木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因户籍变动造成原执业地点和现户籍不在同一苏木乡镇和不在同一旗县的,由旗卫生计生局负责协调原执业地点旗县卫生计生局配合进行查证。

(五)汇总公示(201913--12日)。苏木乡镇卫生院查证汇总后,由村委会、苏木乡镇政府将本辖区内汇总后的调查信息在村务公开栏、苏木乡镇政务公开栏分别公示10天。对公示期间群众的举报和疑问,苏木乡镇卫生院要及时进行公开补充调查取证,完善相关资料,查处弄虚作假现象。公示结束后,应由随机抽取或有一定威望的村民代表和村两委干部共10人,共同签字确认本村(居委会)公示结果。签字确认文件原件由苏木乡镇卫生院留存备查,同时将复印件报送至旗卫生计生局医政股。

(六)乡镇确认(2019113--14日)。苏木乡镇卫生院要将本次调查摸底的所有材料专门整理建档留存。调查公示结束后,将审核确认的登记人资料,按照汇总上报的有关要求整理汇总,上报旗卫生计生局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办公室(医政股)。

(七)旗局复审(2019115--22日)。旗卫生计生局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办公室对苏木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逐人复审,对证明材料存在问题的要进一步核实,确定复审认定结果,同时在旗县卫生计生局政务网站、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各嘎查村村务公开栏再次公示7天。

(八)汇总上报。各乡镇将离岗乡村医生相关调查摸底材于2019120日前报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