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2019年2月27日到3月7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709286(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16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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