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上海执业医师进行类似驾照的分值考核模式,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1分、2分、4分、6分、8分、10分、12分、18分的扣分处理,积累一定分值后给予不同的处罚。
根据《办法》,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0分、不满14分的,离岗培训1个月;记分累计达到14分、不满18分的,离岗培训2个月;记分累计达到18分及以上的,离岗培训3个月。记分周期为两年,与医师定期考核周期的时间一致。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自动消除,重新开始下一个周期的记分。
那么,哪些行为将会被扣分呢?
首先多点执业的医生要特别注意,尽管现在国家鼓励多点执业,但多点执业也必须在法律法规下进行。《办法》规定:
“未经备案擅自在主要执业机构之外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将被记1分;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或超出所在医疗机构核准开展的诊疗科目开展执业活动”将被记2分;
“擅自在执业注册地以外(执业医师在上海市以外的省市、执业助理医师在上海市执业注册的区级行政区划之外)的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将被记18分,直接离岗!
此外,如今很多医生都在网络平台提供咨询、诊疗服务,但“未经电子实名认证或未满3年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生,将被记2分。
而在医德医风方面,医生“违反规定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将被记录4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商业贿赂,或索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将被记18分。
更多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规则详见考核表格:
所以,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给自己亮红灯!
来源:看医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