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下午召开了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筛查工作启动会议,会议由政府副县长王玉林同志主持,各乡镇长、街道主任、各定点医院院长和社会医疗保险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布置了2018年城乡居民慢性病筛查工作。
鉴定时间
贫困人口慢性病的鉴定时间是2018年7月6日至7月16日,普通参保居民鉴定时间为7月24日至8月4日。
鉴定机构
请参加鉴定的居民按照鉴定机构区域划分到指定的机构筛查:
明水县人民医院负责鉴定:明阳街道、明泉街道、双兴镇、通达镇、育林乡、崇德镇
明水县中医院负责鉴定:永久乡、明水镇、通泉乡、繁荣乡、城区居民
明水县康盈医院负责鉴定:明新街道、明源街道、光荣乡、永兴镇、兴仁镇、树人乡
参加鉴定的患者注意事项:
1、2017年鉴定为慢性病的贫困人口,符合今年病种的不需要鉴定,继续享受慢性病政策。
2、近期住院或检查的,可提供住院病案复印件和检查报告单,对病案和报告单指标符合标准的,不需要检查的可直接鉴定。
3、各县级医院的检查报告单和住院病案检查结果互认,需要提取的到各医院进行提取材料。
4、参加鉴定的患者听从乡镇的组织安排,按照乡镇安排的时间进站筛查,更便捷。
5、详细的研读慢性病的鉴定标准,对于不符合病种和标准的不要参与鉴定(鉴定符合慢性病标准的检查费用纳入报销,鉴定不符合慢性病标准的,鉴定检查费自付)。
6、精神病患者需提供住院病案、肺结核的提供结核防治所或三级医院的住院病案复印件直接鉴定。
20种慢性病的病种:
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重症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精神病,高血压合并症,乙肝,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慢性肾炎,肺结核,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脑瘫,风湿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房颤、慢性阻碍性肺疾病。(鉴定标准请关注“明水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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