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乡医保标准 天津公布2019年20项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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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现实利益问题,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全面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2019年20项民心工程。其中,包括一项医保领域的内容:

1、提高基本医保门诊报销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 6500 元 提 高 至7500 元, 提高的 1000 元额度报销比例为55%; 居民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 3500元提高至 4000 元, 提高的 500 元额度报销比例为 50%。

2、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 5 个百分点。

3、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参保职工一年内发生的合规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额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在2万元至10万元的,由大病保险支付50%;10万元至20万元的支付60%;20万元至30万元的支付70%。

4、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医保的医疗救助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指享受医疗补助人员)起付标准由 2 万元降低到 1.5 万元, 最高支付标准由30 万元提高到 35 万元, 支付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

也就是说,2019年,天津医保将倾心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细化服务举措,让惠民政策全面惠及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