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2019年城乡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报开始啦!
一、申报对象:
当年参加了敦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患有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且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可在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申请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补助。
二、申报时须提供的资料:
①个人书面申请表1份;
②身份证原件;
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④医院诊断证明,近三年住院病历。
三、申报时间:
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
四、待遇享受期限:
1、2018年已经申请认定居民无须重新申报。
2、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报认定待遇期限为三年。
温馨提示:
门诊慢性特殊性疾病申报资料时,请注意以下情形不予补偿哦:
(1)与申报的门诊特殊病种诊治无关的门诊医药费用;
(2)不符合处方管理要求的;
(3)医疗机构已经确诊但治疗过程中所做的重复检查费;
(4)住院期间分解到门诊的诊疗费用;
(5)不在规定时限内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6)所有定点药店、诊所的医药发票;
(7)非疾病治疗需要的保健、营养药品费。
敦煌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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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龚德宏
审核:董万旭
发布:李永龙
编辑: 王永平 王玥
供稿:城乡医保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