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敦煌市城乡参保女性居民怀孕至住院分娩前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开始报销了
按照省市相关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城乡参保居民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可以报销。
一、补偿标准:参保女性居民怀孕至住院分娩前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限额标准为800元,低于800元的按照实际报销,达到或超过800元的按照800元报销。
二、补偿医疗机构:敦煌市医院、敦煌市中医医院
三、补偿办法:参保女性居民生育后在办理生育出院手续和结算住院费用时一并到医院结算窗口核算报销,产前检查报销所需资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
2、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生育的准生证原件;
3、新生儿出生证;
4、产前检查报告单,门诊发票。
咨询电话: 8847880 8832845
敦煌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2月21日
敦煌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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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龚德宏
审核:董万旭
发布:李永龙
编辑:王永平 王玥
供稿:城乡医保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