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将于3月18日迁新址

来源: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cnwsj123


       3月18日起,在新的体检场地,我中心为灵溪镇公共场所服务人员,食品加工、生产和销售人员等从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卫生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优质的健康体检项目服务。


来源:灵溪中心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