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5日至7月2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天水市进行了巡视。10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天水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对巡视反馈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带动各级各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全力以赴真改实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思想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政治巡视的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林铎同志关于巡视整改工作“六个紧盯”要求,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作为主线,贯穿整改全过程,带领并督促各级各部门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求实效,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好的开局、好的进展和好的效果。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发动,全市上下进一步增强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严肃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视整改各级各层责任。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逐条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至少由一名市级领导担任责任人。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直接安排部署、直接调度解决、直接督办整改,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分管联系部门点对点具体指导,带头抓好相关问题整改。通过层层传导压力、靠实责任,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紧盯问题关键,以过硬措施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突出落细落实、立行立改、实效长效,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严把整改工作质量关,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要求,从严抓好整改任务落实,持续跟踪问效、扩大成果。注重把真督实查贯穿始终,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检查,成立4个督查组深入60多家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县区和单位,通过催办、提醒、约谈等形式加以推动,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任务落实。
四是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巡视整改各类任务落地见效。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既立足当前重视“当下改”的举措,更着眼长远重视“长久立”的机制;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解决根本问题症结,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建立完善巡视整改组织领导、工作推进、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制度,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政治思想建设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1)针对十九大精神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督查抓得不紧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市委常委带头落实学习制度,市委常委会会议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必学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先后4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天水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情况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常态化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交流研讨,不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向深入。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各级各类培训和党校主体班次必学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在异地举办的3期培训班和市委党校秋季主体班次专题培训相关内容。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常委会会议对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了具体推进意见,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针对不少市直部门和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问题。一是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一月一次集中学习,一季度讲一次党课”制度,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制度化落实。二是加强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聚焦短板不足,创新方式方法,做到了基层党组织学习活动可视、可控、可指导。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基层党支部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规范软件资料,纠正和防止了学习教育活动中不真不实的问题。
(3)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知识不扎实问题。一是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对“四个意识”“四个全面”“四个自信”“两个坚决维护”等应知应会理论知识的学习,组织各级党组织对标对表,定期不定期抽检。二是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进行督查调研,对7个县区、40多个市直部门单位党员干部随机进行应知应会知识闭卷测试和现场提问,对理论知识掌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入的严肃批评教育、责令限期补课。三是市委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各类宣传报道和文字材料中,严谨规范使用有关重要表述。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4)针对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方面还存在力度不够、工作片面化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二是抢抓“一带一路”、关中平原城市群、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政策机遇,制定出台天水市《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高质量增长实施方案》《加快补齐发展短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有效抓手。三是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赴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安市相关部门和企业,对接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航空维修服务、文化旅游区域合作等事宜。四是围绕基础设施补短板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谋划项目133个。五是认真落实全省经济运行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确保顺利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六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政策落实力度和督查问责力度,下功夫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切实增强抓落实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5)针对经济结构不合理问题。一是对全市财源现状进行专题调研,深入分析财源结构性问题,从加强组织领导、扶持产业发展、利用辅助资源、加强招商引资、争取体制倾斜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二是积极实施工业强市、旅游富市战略,深入落实“三重”“三一”工作方案和十大生态产业“1+1+10”方案,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前三季度,全市一、二、三产占比为11.7:35:53.3。三是谋划编制国有土地收储中长期计划、土地供应调控中长期计划、支出财政中期规划或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分摊计划等三个计划,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建立土地供应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6)针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调门高、口号响问题。一是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落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全力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二是谋划了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特色文化旅游项目,秦州印象、百花小镇、麦积山游客服务中心等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进展顺利,天水华昌欢乐城项目正式签约,第一届天水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成功举办,天水市文化产业创新创业园艺术孵化基地启动运营。三是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策划打造了一批特色文化旅游体验项目,特色非遗演艺项目走向市场,规划建设了一批田园旅游综合体,城镇休闲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
(7)针对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全域无垃圾、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市环委会全体会议制度,制定出台天水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环保专项经费达3500万元,专项支持污染治理。新建垃圾焚烧厂(站)9个、正规垃圾填埋场2个。编制《渭河流域天水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17个项目列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三是制定落实天水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17—2020年)》《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考评办法和问责办法》,对113个乡镇900多个村进行督查,每季度对全市全域无垃圾治理情况进行通报。组织新闻媒体对34镇87条道路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暗访,并在天水电视台、天水日报进行了曝光。四是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及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现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打击力度,对矿产违法图斑进行了查处。五是制定出台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水源地及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东部和西部水源地G310道路穿越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六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案督办和接访下访制度,深入推进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多元化解机制。
(8)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依法行政、法治思维不强问题。一是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制定《天水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全市开展完善产权司法保护、防止冤假错案、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活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对秦州区玉泉镇东方红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依法追缴,同时撤销了天水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红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主体资格,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三是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引导市场合理价格形成,稳定社会消费预期。四是从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加大保障房供给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切实增加市场有效供给,缓解住房需求压力。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市场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五是加快实施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工程,增加城区园位供给,有效缓解了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强化学籍管理,大班额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城乡、区域、校际办学差距进一步缩小。组织实施市职教园区建设等一批城区教育资源扩容改造工程,城区教育服务供给不断扩大。六是规范机动车临时停放点管理秩序,从严整治非机动车道上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市容、阻碍交通的行为。城区内标划设置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3223个,新建立体停车库2处。七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严格落实城市环境网格化管理,对道路车辆、路面卫生、贴墙广告、经商门店、垃圾污水、占道经营、街区流浪犬扰民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城市人居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9)针对民族宗教政策执行不够坚决有力问题。一是重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各级干部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人员和教职人员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二是深入开展无邪教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改扩建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设立宗教工作办公室,在宗教矛盾问题相对突出的村(社区)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工作联系点和信息直报点。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规范”的问题。
(10)针对有的单位行政会议研究党的工作,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组(党委)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级党组(党委)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议题预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决策事项全程纪实等制度。二是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深入排查,对“一把手”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的责令及时调整分工,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分工一律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查备案。
(11)针对民主生活会普遍存在征求意见走过场、批评与自我批评形式化、庸俗化等问题。一是对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党组织采取下发提醒函的方式进行书面提醒,限期整改落实。二是提前谋划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重点防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式化、庸俗化、会议质量较差等问题。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材料和年度述职述廉材料审核制度,坚决杜绝个人事项不说明、述职述廉不认真的现象发生。对3个市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责令以“严肃组织生活”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2)针对党内生活虚化问题。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全面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的通知》,督促各级党组织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讲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二是严格落实每月“主题党日”缴纳党费制度,以组织生活的仪式感强化党员的荣誉感。全市基层党支部在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三是对“三会一课”不规范的3家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责成对存在问题核实整改,对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和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13)针对对老干部政治生活关心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成立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定期不定期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编发《离退休干部学习摘编》,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建立离退休老干部定期联系、政情通报制度,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开展“我看改革开放四十年”专题调研、“新时代我有新作为”和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等活动,离退休老干部参与、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14)针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问题较多。一是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的不规范填报、漏报和隐瞒不报等易发多发问题整理汇总,梳理编发个人事项查核处理警示案例,指导、警醒领导干部规范填报、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二是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对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及时纠正,对未如实报告的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三是充分发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作用,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干部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党的干部工作原则不够严格”方面
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5)针对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检查推动不够有力问题。一是从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涉及全市基层党建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问题,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作出安排。在全市基层党建督导组常态督查的基础上,分2次对全市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大督查,点对点发现和督办问题。二是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市、县区直部门党组(党委)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乡镇和街道党(工)委每月研究1次党建工作制度。三是扎实开展县区、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对市县乡三级2017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梳理出的市级7个、县级42个、乡镇7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6)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能力欠缺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天水市推进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已轮训58期3898人次。二是制作《天水市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视频教程》3部31辑,支部各项工作逐步规范。三是对各乡镇、街道党建办主任配备、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已配备乡镇专职党建办主任117名,配备率95%以上。四是开展乡镇大学生干部专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选聘村文书“两个试点”工作,共选派村书记261名、选聘村文书253名。
(17)针对一些党组织空壳化,党总支、党小组组织生活未开展起来问题。一是全面规范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小组设置及基本工作,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组织设置不规范、力量配备薄弱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消除50人以上超大支部367个。二是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量,市、县区分别成立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专门工作机构、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将300多个社会组织划归40多家市直及驻市单位管理,实现了管业务与管党建相统一。对处于“空壳”状态的1个党支部重新选派了党组织书记,指导进行了换届选举。三是制定《天水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激励办法》,出台6项激励保障机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75.8%,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90.7%,分别提高12%和16%。四是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量,调整理顺市、县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了集中整顿。
(18)针对一些改制企业党组织存在“口袋”党员、失联党员,党员发展乏力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失联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排查出“口袋”党员纳入所在党组织管理。二是新增发展党员指标重点向近3年未发展党员、近5年未发展年轻党员的村倾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确保每个贫困村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青年农民党员。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已全部接转到位。三是专题部署开展十八大以来党员发展工作集中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党员档案逐支部、逐人、逐档建立问题台账并整改到位。四是市直相关部门对近三年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作出规划,个别失联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所在社区。
(19)针对城市社区阵地建设投入不足问题。一是加大社区阵地建设专项财政经费投入力度,严格落实社区办公和公共服务用房建设相关政策规定,从市列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费中拨付75万元,通过以奖代补支持社区阵地建设。二是整合项目资金,通过无偿划拨、置换改造、出资购买、村社联建等多种形式,加强社区阵地建设,已解决和落实社区阵地9个,计划2019年通过出资购买、村社联建、新建等方式解决社区租借活动场所和面积狭小问题。
5.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肃严格”的问题。
(20)针对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报告制度,加强对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考试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考试内容,严明考试纪律和程序,市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考试情况报市纪委监委备案。三是对任免市直部门党委(党组)成员的问题进行清理核实,市委常委会会议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21)针对干部借调问题。一是在全市范围开展借调抽调人员清理规范专项整治,清退违规借调抽调人员,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约谈。二是加强对借调抽调干部清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借调抽调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市范围通报。三是健全完善借调抽调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借调抽调干部的情形、程序、时限要求和审批管理权限。
(三)“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力不够,还未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方面
6.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够到位”的问题。
(22)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清单”要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清单》《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方案》,提出了43项具体工作清单和3项失职问责清单。二是集中开展谈心谈话,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及时提醒和督促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压紧靠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不够到位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责成限期整改。三是市委常委带头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分管联系领域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通过谈心谈话、考核述职等方式,对个别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函询诫勉,坚决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23)针对审计监督震慑作用不强问题。一是扎实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回头看”,对涉嫌违规违纪的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规范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对2016年以来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梳理清查,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了未落实追责问责的有关审计问题线索。三是加大上审下、交叉审的力度和频次,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移送,对具有特殊性、普遍性的问题以《审计要情》和《审计公告》及时披露并提出审计建议。四是进一步规范巡察问题反馈、线索移交、跟踪督办、整改落实、结果上报等工作机制,向各县区委和市直有关部门通报反馈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及配合省委第三巡视组开展巡察有关情况,移交了相关问题线索。
(24)针对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执纪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将县区、市直部门单位深化“三转”情况列入2018年度党风廉政考核工作内容,对县区直部门纪检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基层纪委(纪检组)聚焦主业主责。三是全力推进县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县区派驻机构改革、班子建设和工作人员选配等工作,班子结构不断优化,所有岗位实现应配尽配。
7.关于“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
(25)针对履行监督监察责任不主动、不严格问题。一是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通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强化对人权、事权、财权集中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有效解决执纪监督宽松软的问题。二是加大案件查办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定期通报、定期案件质量评查三项制度,集中力量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三是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纠正办案不严不细、该查不查、问责不严等问题,对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的县区和单位,倒查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8.关于“一些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薄弱,存在较大腐败隐患”的问题。
(26)针对工程项目领域未批先建、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分包转包问题。一是严把项目入场关,把《招标人承诺书》作为招标项目入场交易的前置性要件,杜绝了入场项目先开工后招标或指定施工单位的问题。二是正式启用天水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目前已有17个工程建设类项目、1个采购项目完成交易。三是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进一步加强投标报名信息、专家抽取信息的保密性,有效防范项目招标活动中“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主体操作,及时依法依规查处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五是深入开展“送公共资源交易知识下基层”活动,举办招标人、投标人、评标(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平台工作人员专题培训7期,培训1200多人。六是制定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27)针对惠农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立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和市级财政农业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和项目申报制度。扎实开展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惠农资金专户管理,对项目结余资金及时回收,统筹安排使用。三是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动态监控,对财政农业项目资金实行“谁主管项目、谁负责资金监管”的项目资金安全责任制。四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组建8个脱贫攻坚暗访督查组,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和明察暗访。
(28)针对财务管理方面问题。一是严肃财经纪律,依法办理会计事项和核算经济业务,深入开展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全市预算单位实行国库支付中心代管单位实有资金,撤销单位基本账户,只保留零余额基本账户。三是加强对预算单位现金使用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提取、保管和使用现金。四是严格规范采购程序,认真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处理决定书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五是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对多头开户、违规报销、虚假报账、白条入账、公款私存、大额提现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29)针对房地产开发领域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查处6家违规预售、五证和一房一价未上墙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违规预售企业退还违规预售款960多万元,行政处罚2家。二是严格执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成纪佳美花园、金宇盛世桃园、恒基陇上尊裕等14个违法加建致容积率提高的项目限期整改。三是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检查中介机构24家,对逾期交房的1家企业责令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作出具体承诺。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比较普遍”方面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30)针对截留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节点,成立7个检查组对109个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巡视组移交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时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截留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专项治理,对巡视组移交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全部查处并整改到位,收缴“小金库”结余资金,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31)针对公务接待费支付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落实公务接待制度规定,从严规范公务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陪同人员超标等现象。二是对市级公务接待开展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从严管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落实接待陪餐制度,坚决整治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违规同城接待、陪同人员过多等问题,严查违规接待问题,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2)针对个别婚宴仍然有大操大办情况和办公用房超标、公车配备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对婚宴大操大办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问题线索进行交办核查,对大操大办、不按规定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严肃处理。二是深入开展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对发现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通过腾退、调换、重新分配等方式进行清理整改。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有关问题再次提出整改要求。
10.关于“‘四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的问题。
(33)针对形式主义普遍存在,“文山会海”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全市性会议管理的规定》,落实四大组织秘书长联席制度,对年度全市性会议统筹谋划、计划管理,建立会议归口审核报批制度,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格,简化会议程序,最大限度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干工作、谋发展、抓落实上。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对各类文件从发文规格、发送范围、印发数量、文件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没有实质内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一律不予发文。三是督促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整改发文过多问题,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坚决杜绝为推卸责任发文、为应付考核发文问题,全面纠正“今天发文要求明天报材料”的问题。
(34)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调研报告相对较少,重批示轻落实、重安排轻督查问题。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深入基层调研、联系服务群众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围绕基层党建、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蹲点入户深度调研,了解掌握基层实情,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现场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坚持在走动管理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就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暗访督查,一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5)针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排场大问题。一是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严格审核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方案,精简参加人员,减少不必要环节,坚决整治项目开工比阔气、摆排场的问题。二是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从严把关项目审批、施工建设、安全监管、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政绩工程”“盆景工程”上马。三是进一步规范调查研究,统筹安排市级领导调研检查活动,科学合理安排调研线路和调研时间,避免集中到同一个县区、单位和同一条线路、调研点调研。
11.关于“不担当、不作为、不会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较多”的问题。
(36)针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减权放权不协同问题。一是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公布市级“最多跑一次”事项338项、县区“最多跑一次”事项1801项,可在网上办理的125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受理和办理。二是持续深化“接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28项,取消调整其他事项21项。三是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清理规范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7项。四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精简服务审批流程,市级取消证明事项46项,县区取消证明事项258项。五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天水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位居全省前列。六是全面实行“预下放”制度,进一步提高简权放权的协同性。
(37)针对个别干部慵懒怠政、作风散漫、工作拖沓和作风粗暴问题。一是结合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全面梳理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反映问题,对筛选出的7类15个具体问题集中核查督办,共查核处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65件,问责处理206人。二是严格执行省政府“十不准”规定,持续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对不担当、不作为、不会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了暗访督查。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制定“八条措施”集中排查整治慵懒散漫、冷硬横推、执法违法等突出问题。
(38)针对项目建设存在“四难一低一慢”问题(手续办理难、用地保障难、项目启动难、开工难,效率低,进度慢)。一是针对项目建设“四难一低一慢”问题,专题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对项目审批部门提出明确整改要求。项目批复时间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核发施工许可证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二是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制定天水市《牵头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投资项目的实施细则》《投资项目并联审批重要事项流程图》,优化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理流程,“一书两证”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三是严格落实市级领导干部包抓重大建设项目制度,跟踪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烂尾工程”等突出问题。四是优化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对市政府政务大厅进行整体搬迁,安排进驻窗口单位35个,设置并联审批办公区,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公共事务服务水平。
(39)针对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没有形成统一管理保值增值的运行机制问题。一是制定天水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市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整合重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国有资产、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二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成立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外派和内设相结合的原则,推荐国有股董事及国有股监事,落实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五)“脱贫攻坚推进措施落细落实上有差距,项目资金监管有漏洞,宣传引导不深入,产业扶贫、扶志强智存在短板”方面
12.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打折扣、敷衍应付情况”的问题。
(40)针对帮扶任务在一些市直部门没有全面落实,帮扶工作队干部选配走形式问题。一是督促帮扶单位开展帮扶责任落实情况“回头看”,各级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共走访慰问贫困户15.6万人次,帮办实事1110多件。二是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评估,对不符合选配条件、驻村制度落实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好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及时进行了调整。三是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工作队员认真落实每日签到、上报工作日志等制度,确保每个工作队员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四是制定《天水市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责任清单》,定期不定期调阅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工作日志》,把帮扶工作队员驻村情况、走访群众情况和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作为督查考核重要依据,适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1)针对精准扶贫中“多户一策”、应付检查及帮扶措施与群众需求“两张皮”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一户一策”帮扶计划落实情况“回头看”,对贫困发生率较高的行政村进行了督查检查,根据贫困户实际和需求,对帮扶措施进行了动态调整。二是组织驻村工作队、乡镇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深入贫困户了解情况,严格规范低保申请、审批、发放等程序,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把超过保障标准的及时调整退出,做到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定类别。三是建立市级领导包县区抓乡镇联贫困村工作机制和脱贫攻坚联络员制度,选派1165名县级干部全面联系全市103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不在建档立卡范围的131个贫困村,不断夯实精准帮扶、产业脱贫、各方责任和基层队伍基础。
13.关于“产业发展乏力,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42)针对特色产业培育办法不多,力度不大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制定实施《天水市产业精准扶贫“1+6+1+1”实施方案》,大力培育果品、蔬菜、畜牧、中药材、马铃薯等特色产业,实现贫困村主导产业全覆盖。二是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759家、家庭农场16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29.5万户。三是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培训1254期,培训农民9.87万人次,培训深度贫困村村干部228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优势产业培训601人。四是加强与东部城市特别是天津市对口帮扶区的有效对接,开设我市绿色有机农产品销售窗口,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杨凌高农会等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五是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消除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支持政策,建立领导包抓县区联系产业扶贫工作机制,各县区均成立了国有农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六是协调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宽产业发展融资渠道,为贫困区域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和资金保障。
(43)针对一些贫困户年收入按稳定增长率被列入收入计划无可靠依据和扶贫项目随意变更、延期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后续脱贫产业中落实“就业扶贫车间”的意见》,因户因人指导易地搬迁群众就业,促进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二是多渠道筹措整合资源,扶持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通过乡村旅游、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措施,确保搬迁群众稳定脱贫致富。通过农村“八大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业13292人。三是统筹集中解决制约贫困乡村脱贫致富的共性问题,提升贫困乡村基础设施综合支撑能力,推动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由点、线建设向成片开发转变,由小型工程向跨村、跨乡重点扶贫工程转变。四是依托职业技术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及东西部协作劳务输转基地,精心组织开展适合贫困劳动力需求的果树工、建筑工、电工等11个工种的培训,培训后就业输转贫困劳动力1.84万人。
(44)针对扶贫与扶志强智结合不紧密问题。一是创办脱贫讲习所、扶贫夜校,由当地脱贫典型现身说法,介绍脱贫致富经验,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引导个别贫困户改变“等、靠、要”思想,激发内生动力。二是举办精准扶贫专题培训班,对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乡镇干部、扶贫系统干部进行脱贫攻坚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扶贫干部组织实施脱贫攻坚能力水平,累计培训各级扶贫干部8800多人次。三是制定《天水市2018—2020年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实施方案》,计划用三年时间对每个贫困村培育3—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每人带动5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14.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善,向扶贫资金‘伸黑手’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45)针对补贴性资金闲置、拖欠滞留、支付不规范等现象比较普遍问题。一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对各县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督查。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平均支出率为99.88%。二是强化扶贫资金支出监控,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超过规定期限的结余、闲置和滞留资金上缴财政重新安排。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评价,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现全覆盖。
(46)针对基层部门向扶贫资金“伸黑手”、村干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涉农违规违纪案件多发问题。一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基层部门向扶贫资金“伸黑手”、村干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行为。二是建立全市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将全市所有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一律纳入扶贫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建立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季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三是加强对镇村干部惠农政策教育、法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化“三纠三促”“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开展“回头看”,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六)“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5.关于“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跟进督查、问责问效不到位”的问题。
(47)针对整改措施没有认真检查落实,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与本轮巡视指出的问题合并整改。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各类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系统排查。二是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还需持续用力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50.33亿元,增长7%。截止10月底,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8%;实现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23亿元,增长10.9%;大口径财政收入124.4亿元,增长12.06%。三是针对干部队伍不尽合理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有关要求,部署开展全市年轻干部专题调研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激励措施。四是针对化解超职数干部不到位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在市直部门单位“三定”方案设置中,合理配置编制、职数资源,采取专业相近划转、过剩人员分流等措施,有序化解存在问题。五是针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市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通报约谈会,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职责工作制度和党委(党组)会前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制度,细化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问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力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强化了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六是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四风”专项整治,从严规范公务活动和调查研究,坚决纠正“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问题。共核查处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65件206人。
三、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委将严格按照“六个紧盯”要求,围绕问题整改要见底、长效机制要建立、各项工作要上台阶的整改目标,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坚定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果更多、氛围更浓,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是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治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更好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下气力整治“文山会海”、民生项目脱离实际等问题,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升调研实效,破解工作难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下大力气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
四是扎实有效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扶贫、民生、扫黑除恶等专项治理。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巡察工作,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的巡察工作格局,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五是深化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对巡视整改的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严把质量,对账销号,确保件件能落实、条条见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较长时间解决的紧盯不放,确保一个不落、清仓见底。强化巡视成果转化运用,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紧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个要求,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天水改革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8—8271342
通讯地址: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秦州区环城中路6号)
电子邮箱:tszc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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