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根据规定,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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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林楠 编辑:郭楠 陈斌 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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