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
护理人员30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历届人员需有护士执业资格;
2.护理、护理学专业;
3.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5.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6.一经录用,待遇从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9年8月7日起开始报名至招聘指标满结束,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到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6号楼裙楼六楼人力资源部6616室(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998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联系电话:0574-55662912。
2.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组织进行相关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2015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录用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是由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和鄞州三院,潘火街道、中河街道、下应街道、首南街道、钟公庙街道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咸祥中心卫生院、茅山卫生院、塘溪卫生院等9家分院组成。根据有关规定及医疗业务发展需求,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合计6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职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身体健康,1984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临床医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1979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4、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各医共体分院,详见附表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3),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各分院组织进行相关(笔试)或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四)考察(五)录用
三、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资格条件中要求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是指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具有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单位人员不能报考。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
(一)药剂科工作人员2名
(二)中药房工作人员2名
(三)检验科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药剂科工作人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药学专业;
3.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5.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中药房工作人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中药学专业;
3.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5.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检验科工作人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医学检验专业;
3.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5.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9年8月7日至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到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6号楼裙楼六楼人力资源部6616室(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998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联系电话:0574-55662912。
2.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组织进行相关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4.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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