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规范”“诊疗指南”是医护人员 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 ——“槐耳颗粒”已被多部权威“诊疗规范”“诊疗指南”推荐为首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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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规范”是国家最高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疾病规范化治疗措施,是疾病治疗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律地位;


“诊疗指南”是权威医学团体制订的疾病治疗的具体方法和手段,是对“诊疗规范”的补充和细化,是次高级别的指导性文件;


“专家共识”“专家意见”是由各专业委员会制订的疾病治疗意见,属于第三层次的医疗手册。


上述这些诊疗规范、诊疗指南、专家共识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临床诊疗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而且是医疗责任事故区分的主要法律依据。


诊疗规范、诊疗指南、专家共识、权威医学著作的形成,需要经过大量高质量的临床检验,必须有科学的前期研究,有扎实的循证医学证据,有大量的临床治疗经验,只有在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数据的基础上,并经过严格的专家论证和严谨的审核,才能转化为权威的诊疗规范、诊疗指南、专家共识和医学教科书。


目前,“槐耳颗粒”已被列入多部权威的诊疗规范、诊疗指南、专家共识,并被写入第7、8、9版全国高校五年制本科《外科学》教材,作为肝癌术后全身治疗的推荐药物。一种中药,能够被多家权威机构同时列入诊疗规范和高校教材,这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2017年,“槐耳颗粒”被列入原国家卫计委《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这是国内肝癌诊疗领域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具有最高的权威性。此《规范》明确指出:中药“槐耳颗粒”对肝癌根治性切除术后的病人有一定的预防复发转移作用。《规范》同时将“槐耳颗粒”在抗肿瘤治疗疗效评价的中医药名录中作为首推药物。



2018年,“槐耳颗粒”被列入中国临床肿瘤学会《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该《指南》将“槐耳颗粒”作为1B类证据II级专家推荐的唯一现代中药(注:证据水平的高低依次为1A/1B/2A/2B/3,1B证据级别相当高)。与国家卫计委《诊疗规范》相比,它是进一步的补充和细化。如果将《诊疗规范》比作教科书,那么这个《指南》就相当于参考书。


2013年,“槐耳颗粒”被中国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与姑息治疗专业委员会列入《肿瘤姑息治疗中成药使用专家共识》,该《专家共识》规范了中成药在肿瘤治疗中的合理应用,为肿瘤临床中成药的使用提供了指导。此《专家共识》指出,“槐耳颗粒”是II类证据推荐B级中成药。


2018年,“槐耳颗粒”被中国医师协会介入医师分会列入《中国肝细胞癌经动脉化疗栓塞治疗临床实践指南》,该《实践指南》是首个反映中国患者特点及需求的介入治疗临床实践指南,推动了我国介入治疗在肝癌领域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实践指南》明确:槐耳颗粒是介入联合中医药治疗的代表药物。


此外,早在2007年,“槐耳颗粒”就被中华中医学会列入《中医肝癌诊疗指南》,将槐耳作为推荐中药。


高等学校教科书,它所赋予的教育内容的思想性、权威性、严肃性是不容置疑的,“槐耳颗粒”之所以能被写入第7、8、9版全国高校五年制本科《外科学》教材,并作为肝癌术后全身治疗的推荐药物,得益于其全面而严谨的临床研究,获得了高水平、高级别的循证医学证据,验证了其在肿瘤治疗领域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虽然“槐耳颗粒”已通过科学、严谨的方法得到了国际国内普遍认可,并被国内多部指南推荐用于临床,但并不会止步于此。目前“槐耳颗粒”正在全面开展肺癌、乳腺癌、胃肠癌等方面的多中心、大样本临床研究,相信“槐耳颗粒”的未来还有着无限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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